和田地区皮山县再生水循环利用建设项目-生态修复工程采购(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和田地区发布时间:2026-01-14来源: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和田地区皮山县再生水循环利用建设项目生态修复工程
  • 概况: 和田地区皮山县再生水循环利用建设项目-生态修复工程采购(三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04日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PSXZC2025-074号-3 项目名称:和田地区皮山县再生水循环利用建设项目-生态修复工程采购(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42945400 最高限价(元):429454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和田地区皮山县再生水循环利用建设项目-生态修复工程采购(三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29454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工程生态修复区域包括安徽大道至高速入口道路两侧、工业园区及新城区部分道路两侧、安徽大道至东经二路内地块,共计34公顷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1-1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03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和田地区皮山县再生水循环利用建设项目-生态修复工程采购(三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2月04日 11: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PSXZC2025-074号-3

项目名称: 和田地区皮山县再生水循环利用建设项目-生态修复工程采购(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42945400

最高限价(元): 429454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和田地区皮山县再生水循环利用建设项目-生态修复工程采购(三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429454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本工程生态修复区域包括安徽大道至高速入口道路两侧、工业园区及新城区部分道路两侧、安徽大道至东经二路内地块,共计34公顷。生态修复工程包含栽植乔木数量21495株,栽植散植灌木数量7987株,栽植片植花卉面积为158032平方米,栽植片植绿篱面积为41616平方米,播种混播草坪面积为36139平方米,换填种植土127569立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合同签订后30日内根据甲方供货要求进行供货,确保与2026年春季植树季衔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投标人所提供货物的制造商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给予10%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须具备林业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1月15日 2026年02月03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4:00 ,下午 14: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02月04日 11: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2026年02月04日 11: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luban/home)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使用谷歌浏览器),并确保开标期间电脑网络环境畅通,以便开标时解锁;5、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疆和田地区皮山县新城区胜利路4号

联系方式: 0903-64224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鼎盛汇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古江巴格乡塔木巴格村塔乃依南路77号

联系方式: 175990512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瑞

电 话: 17599051234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