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中心2026年度餐饮服务保障项目(二标段)(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时间:2026-01-29来源: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某中心2026年度餐饮服务保障项目二标段
  • 概况: 某中心2026年度餐饮服务保障项目(二标段)(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24日15: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hcxjczt-2026-501-2 项目名称:某中心2026年度餐饮服务保障项目(二标段)(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102000 最高限价(元):3102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某中心2026年度餐饮服务保障项目(二标段)(二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102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紫金花园、幸福路、团结路、延安路等四个住宅小区食堂餐饮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具体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1-2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06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某中心2026年度餐饮服务保障项目(二标段)(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2月24日 15: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cxjczt-2026-501-2

项目名称: 某中心2026年度餐饮服务保障项目(二标段)(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3102000

最高限价(元): 3102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某中心2026年度餐饮服务保障项目(二标段)(二次)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3102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紫金花园、幸福路、团结路、延安路等四个住宅小区食堂餐饮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如履约服务评价结果为优秀,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已按照政府采购政策给中小企业及小微企业预留份额,对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JY企业、以拟分包形式参加投标的企业、以与小型或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企业,均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1月29日 2026年02月06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4:00 ,下午 14: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02月24日 15: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开标时间: 2026年02月24日 15:3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 2、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6、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省级干部住宅小区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风路254号

联系方式: 0991-23812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联系方式: 0991-8897121、186902991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园、李武涛、冯建正

电 话: 0991-8897121、18690299112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