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中医药学院第三组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喀什地区发布时间:2026-03-21来源: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中医药学院第三组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 范围: 磋商文件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包含总平面图、效果图及红线图、概算、初步设计等相关设计及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和深度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满足项目投资主管部门评审及审批要求
  • 概况: 新疆中医药学院第三组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01日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KSJJKFQZFCG(CS)2026-05 项目名称:新疆中医药学院第三组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70000 最高限价(元):97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中医药学院第三组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7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拟新建校舍共4栋,总建筑面积44600㎡,具体包括:1#学生食堂建筑面积19600㎡(含人防5200㎡),4#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8333.33㎡,5#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8333.33㎡,6#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8333.33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2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27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新疆中医药学院第三组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4月01日 11: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KSJJKFQZFCG (CS)2026-05

项目名称: 新疆中医药学院第三组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970000

最高限价(元): 97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中医药学院第三组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97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拟新建校舍共4栋,总建筑面积44600㎡,具体包括:1#学生食堂建筑面积19600㎡(含人防5200㎡),4#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8333.33㎡,5#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8333.33㎡,6#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8333.33㎡。 配套建设校园南大门,配套建设室外工程,其中学校建设用地红线内建筑单体配套室外工程包括沥青道路36553㎡,硬化场地32396㎡,绿化128683㎡,给水外网1280m,排水外网1080m,消防外网1960m,供热外网1280m,燃气外网900m,光伏发电工程250kwp,高压外网750m,低压外网210m,弱电外网960m,消防电气外网690m,室外照明工程240盏,室外监控工程600套。学校建设用地红线外市政配套工程包括室外管沟500m,燃气外网600m(配套建设室外工程为预估,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磋商范围为磋商文件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包含总平面图、效果图及红线图、概算、初步设计等相关设计及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和深度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满足项目投资主管部门评审及审批要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自中标之日起,10日历日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通过后10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备(其中满足要求1资质即可或同时满足要求2、要求3、要求4其中每项要求中的一项即可):要求1:[设计]综合类资质(综合类资质)甲级;要求2:[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要求3:[设计]市政行业(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城镇燃气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要求4:[设计]电力行业电力设计(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电力行业电力设计(新能源发电、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以及未被列入新疆税务局失信惩戒企业名单。近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因围标串标、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记录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3月22日 2026年03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4:00 ,下午 14: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4月01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6年04月01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 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磋商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磋商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系统(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开标评标菜单中选择进入开标大厅)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喀什经济开发区城东金融贸易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深喀大道深圳城2号楼16楼

联系方式: 15366619396、193905201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66号水清木华A栋6层

联系方式: 0991-4508367、19999111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力槟、肖甜甜、施霞

电 话: 0991-4508367、1999911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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