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勒克县屠宰场及畜禽交易市场建设项目(EPC)资格预审公告

伊犁哈萨克州发布时间:2025-08-15来源: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尼勒克县屠宰场及畜禽交易市场建设项目EPC资格预审
  • 项目地址: 尼勒克县克令镇775县道旁
  • 规模: 总用地面积8682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572.37平方米,新建牛羊屠宰厂地上一层(局部二层),总建筑面积为3793.92平方米,建筑总高度为9.05米;新建家禽屠宰厂为地上一层,总建筑面积为406.74平方米,建筑总高度为4.65米;新建1#门卫室为地上一层建筑总建筑面积为66.88平方米,建筑总高度为3.75米;新建两座2#门卫室为地上一层,建筑总面积为115.5平方米,建筑总高度为3.75米;新建辅助用房为地上一层,建筑总建筑面积为148.83平方米,建筑总高度为3.75米;新建污水处理池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为236平方米,建筑总高度为2.5米;新建冷库地上一层,总建筑面积为3326.22平方米,建筑总高度为10.125米;新建综合楼地上三层,总建筑面积为3478.28平方米,建筑总高度为12.75米;新建成品消防水池及泵房一座(消防水池有效容积为550立方米);新建成品门卫室一间;新建大门单体以及室外附属工程等
  • 范围: 2.1.建设地点:尼勒克县克令镇775县道旁 2.2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8682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572.37平方米,新建牛羊屠宰厂地上一层(局部二层),总建筑面积为3793.92平方米,建筑总高度为9.05米;新建家禽屠宰厂为地上一层,总建筑面积为406.74平方米,建筑总高度为4.65米;新建1#门卫室为地上一层建筑总建筑面积为66.88平方米,建筑总高度为3.75米;新建两座2#门卫室为地上一层,建筑总面积为115.5平方米,建筑总高度为3.75米;新建辅助用房为地上一层,建筑总建筑面积为148.83平方米,建筑总高度为3.75米;新建污水处理池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为236平方米,建筑总高度为2.5米;新建冷库地上一层,总建筑面积为3326.22平方米,建筑总高度为10.125米;新建综合楼地上三层,总建筑面积为3478.28平方米,建筑总高度为12.75米;新建成品消防水池及泵房一座(消防水池有效容积为550立方米);新建成品门卫室一间;新建大门单体以及室外附属工程等 ; 本项目的设计服务(含施工图设计、审图及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相关技术服务等)、协助发包人完成办理各项相关审批手续、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和配套设备的售后服务等全过程服务的工程总承包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3-2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4-02

项目详情

尼勒克县屠宰场及畜禽交易市场建设项目( EPC)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尼勒克县屠宰场及畜禽交易市场建设项目 EPC) 已由 尼勒克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尼发改〔 2025】42号 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 尼勒克县乌赞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中石油帮扶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尼勒克县屠宰场及畜禽交易市场建设项目( EPC)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 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 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尼勒克县克令镇 775 县道旁

2.2建设规模: 总用地面积 8682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572.37平方米,新建牛羊屠宰厂地上一层(局部二层),总建筑面积为 3793.92平方米,建筑总高度为9.05 米;新建家禽屠宰厂为地上一层,总建筑面积为406.74平方米,建筑总高度为4.65米;新建1#门卫室为地上一层建筑总建筑面积为66.88平方米,建筑总高度为3.75米;新建两座2#门卫室为地上一层,建筑总面积为115.5平方米,建筑总高度为3.75 米;新建辅助用房为地上一层,建筑总建筑面积为148.83平方米,建筑总高度为3.75米;新建污水处理池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为236平方米,建筑总高度为2.5米;新建冷库地上一层,总建筑面积为3326.22平方米,建筑总高度为10.125米;新建综合楼地上三层,总建筑面积为3478.28平方米,建筑总高度为12.75米;新建成品消防水池及泵房一座(消防水池有效容积为550立方米);新建成品门卫室一间;新建大门单体以及室外附属工程等。

2.3 总投资额 3300万

2.4总承包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 日期: 202 5 05 07 日,计划 竣工日期: 2025年 10 20 日竣工,总工期 167 日历日,其中包含设计期限 30 日历天 (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 5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设计服务(含施工图设计、审图及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相关技术服务等)、协助发包人完成办理各项相关审批手续、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 质量 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和配套设备的售后服务等全过程服务的工程总承包。同时投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3 .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 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专业 乙级 (含)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具备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 (含)以上资质 [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 ] (含)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 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 [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 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1)施工类似业绩要求:2022年3月01日起至今完成过至少2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表”及相关网站截图(网站截图须提供查询网址并附网站查询完整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且缺一不可。(2)设计类似业绩要求:2022年03月01日起至今)已完成类似业绩不得少于1 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类似业绩 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

3.5、 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2022年3月01日起至今完成过至少1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表”及相关网站截图(网站截图须提供查询网址并附网站查询完整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且缺一不可。

( 类似业绩 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

3.6、财务要求: 3年(指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情况说明书和财务报表附注。 (如为联合体,本项财务要求仅需联合体牵头人满足。 不足三年且超过一年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7、其他人员要求: 1)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含)以上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2)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3)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含)及以上相关专业职称证、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提供身份证及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 8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信誉要求: 1)提供在本项目中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2)投标人及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 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不良行为记录;(3)投标人及联合体各方近三年(2022年3月至今,以处罚文书下达时间为准)均无骗取中标、串通投标、围标等违规行为被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通报;(4)投标人及联合体各方均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5)投标人及联合体各方近三年(2022年3月至今)无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以上查询及承诺加盖相关主体公章)

3.10、其他要求: 1)提供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建设云截图及在本单位2024年3月至2025年3月社保缴纳证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有无在建以新疆建设工程建云平台显示为准,如果投标前未去办理释放,还处于“未解锁”状态,就以有在建项目问题处理。(3)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①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③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均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4)项目经理每月驻场时间不得少于 22 天,提供承诺书; (5)本项目严格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提供承诺书。

4. 资格预审 文件的获取

4.1 资格预审 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 5 03 29 00 00 分至 202 5 04 02 00 00

4.2 资格预审 文件获取方式: 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ZS/memberframe/FrameBidder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4.3 资格预审 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售后不退。

5. 资格预审申请 文件的 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 截止时间为 2025 04 08 16 00 分。 地点: 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国际 B座四楼)。

5.2 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资格 预审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格制 ,资格审查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7.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jyl.gov.cn/) 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尼勒克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10 . 联系方式

人: 尼勒克县乌赞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启隆辉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尼勒克县乌赞镇

址: 伊宁市中原国际 A座9楼

人: 赖鹏鹏

人: 候运杰

联系电话: 15559252560

联系电话: 15739033573

编: 835700

编: 835000

电子邮件: /

电子 邮件: 853215227@qq.com

2025 3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