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市2025年清洁能源替代(煤改气)工程一期项目(EPC)资格预审公告

伊犁哈萨克州发布时间:2025-11-26来源: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伊宁市2025年清洁能源替代煤改气工程一期项目EPC资格预审
  • 项目地址: 伊宁市
  • 规模: 新建De63中压天然气管道4363米,采用PE管材、电熔连接,设计压力0.4MPa;新建De63-De110低压天然气管道6412米(其中De63管网368米、De90管网5864米、De110管网180米),采用PE管材、电熔连接,设计压力9.9KPa;新建DN50-DN80钢制天然气管道156929米(其中DN50管网34713米、DN80管网122216米),采用焊接连接,设计压力9.9KPa;同步新建额定流量Q=150Nm3/h的调压箱107台,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 范围: 2.1建设地点:伊宁市 2.2建设规模:新建De63中压天然气管道4363米,采用PE管材、电熔连接,设计压力0.4MPa;新建De63-De110低压天然气管道6412米(其中De63管网368米、De90管网5864米、De110管网180米),采用PE管材、电熔连接,设计压力9.9KPa;新建DN50-DN80钢制天然气管道156929米(其中DN50管网34713米、DN80管网122216米),采用焊接连接,设计压力9.9KPa;同步新建额定流量Q=150Nm3/h的调压箱107台,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 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和设备配套及售后服务等相关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1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23

项目详情

伊宁市 2025年清洁能源替代(煤改气)工程一期项目 EPC)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伊宁市 2025年清洁能源替代(煤改气)工程一期项目已由伊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伊市发改字〔2025〕260号、伊市发改字〔2025〕36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伊宁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伊宁市2025年清洁能源替代(煤改气)工程一期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伊宁市

2.2建设规模:新建 De63 中压天然气管道4363米,采用PE管材、电熔连接,设计压力 0.4MPa;新建 De63-De110低压天然气管道6412米(其中De63管网368米、De90 管网5864米、De110管网180米),采用PE管材、电熔连接,设计压力9.9KPa;新建 DN50-DN80钢制天然气管道156929米(其中DN50 管网 34713米、DN80管网122216米),采用焊接连接,设计压力9.9KPa;同步新建额定流量Q=150Nm3/h的调压箱107 台,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2.3 总投资: 7500 万元。

2.4总承包计划工期:总工期: 399 天(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 202 5 10 28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 6 11 30 (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和设备配套及售后服务等相关工作。

3 .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 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同时下列资质条件:

(1) 设计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 资质或 [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1)】。

2)施工资质要求: 同时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 以上 资质 和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公用管道安装( GB1)】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 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 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 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1)施工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承担过市政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完整的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文件),并附网站查询完整截图,网站截图须提供查询网址(相关网站的网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鲜章,以上业绩资料必须齐全,否则按照无效业绩处理)施工企业类似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

(2) 设计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 2022年1月1日-至今,以设计完成时间为准)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

3. 5 财务要求: 1)投标人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2)近三年(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 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成立不足 1 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提供)

3. 6 其他人员要求: 1 设计 负责人 资格要求: 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市政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 2) 施工负责人 资格要求: 具备有效的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含)以上 资质,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中级及以上(市政相关专业);施工员(市政专业)岗位证、质量检查员(市政专业)岗位证、安全检查员岗位证及安全考核证(C类),其他管理人员由投标人根据工程管理需要配备。 4) 提供拟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在本单位近 年( 202 4 8 -2025年 8 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材料及新疆工程建设云网站人员查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提供在本单位近 年( 202 4 8 -2025年 8 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材料。

3. 7 本次 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8 誉要求: ①投标人及联合体各方,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网页查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②投标人及联合体各方,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中均未被列入诚信数据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的网页查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③投标人及联合体各方,提供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投标活动处罚期限内的承诺。④ 投标人无 拖欠农民工工资 的情形并 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牵头人提供)。 ⑤投标人 及联合体各方 需确保近三年(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自身无任何欠税记录,并于申请文件中附带无欠税承诺函,承诺函应清晰阐明欠税事实不存在及愿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后果(格式自拟,牵头人提供)。⑥投标人及联合体各方未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因串通投标、围标等违规行为被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通报,须提供无相关内容承诺书。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自2 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ktts://wensk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供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查询主体公章。⑧项目班子人员每月驻地时间不得少于 22 天,自行承诺(格式自拟,牵头人提供)。⑨对本项目工程质量及工期予以承诺(格式自拟,牵头人提供)。

3. 9 其他要求: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 家(含牵头单位) 施工单位只能与一家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 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③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资格预审 文件的获取

4.1 资格预审 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 5 09 19 10时00分至 202 5 09 23 20 0 0分

4.2 资格预审 文件获取方式: 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ZS/memberframe/FrameBidder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4.3 资格预审 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资格预审申请 文件的 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 截止时间为: 2025年 09 29 10 30 分。 递交 地点: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国际 B座四楼)

5.2 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资格 预审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格制 ,资格审查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7.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9. 其他说明

1. 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可参与投标; 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3.如有必要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如有异议,可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伊宁市城市管理局、联系人: 王志龙、电话: 17599994666)。

10. 监督 单位: 伊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宁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伊宁市

联系人:王志龙 联系电话: 17599994666

招标代理单位:新疆双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伊犁州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安徽路 1718号孵化园综合楼B区6楼

联系人:刘新梦 联系电话: 18699934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