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市2026年干沟左岸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EPC)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伊宁市2026年干沟左岸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 规模: 本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为17.0km2。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措施分为3个区域:①预防保护区;②综合治理区;③生态修复区。其中:预防保护区主要建设封育围栏,并配备警示牌等措施,封禁面积15.54km2。综合治理区主要建设水土保持林433.57亩并配套灌溉水利设施;干沟村6组村内道路两侧修建灌溉渠道及补种乔木;在村内交通要道交汇处或人流密集处设置水土保持宣传牌。在生态修复区布置谷坊;沟道两侧河岸进行岸坡修复。根据项目规模,确定本次治理段的工程等级为V等小(2)型,主要建筑物工程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3.招标内容与范围
- 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伊宁市巴彦岱镇。 2.项目规模:本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为17.0km2。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措施分为3个区域:①预防保护区;②综合治理区;③生态修复区。其中:预防保护区主要建设封育围栏,并配备警示牌等措施,封禁面积15.54km2。综合治理区主要建设水土保持林433.57亩并配套灌溉水利设施;干沟村6组村内道路两侧修建灌溉渠道及补种乔木;在村内交通要道交汇处或人流密集处设置水土保持宣传牌。在生态修复区布置谷坊;沟道两侧河岸进行岸坡修复。根据项目规模,确定本次治理段的工程等级为V等小(2)型,主要建筑物工程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3.招标内容与范围 ; 按最新国家规范标准规定、项目施工图纸及招标人要求进行工程施工等全部内容,设备及材料的安装调试与试运行、施工现场有关问题的协调配合、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0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23
项目详情
伊宁市
2026年干沟左岸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EPC)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宁市
2026年干沟左岸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已由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水利局
以伊州水发
[2025]329号
文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
、
自治区配套资金
、
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
中央资金
81.11
%
、
自治区配套资金
13.20%、
地方配套资金
5.69%
,项目法人代表为
裴利计
,招标人为伊宁市水利服务站,代理机构为新疆毅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
工程总承包(
EPC)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伊宁市巴彦岱镇。
2.项目规模:本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为17.0km2。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措施分为3个区域: ①预防保护区;②综合治理区;③生态修复区。其中:预防保护区主要建设封育围栏,并配备警示牌等措施,封禁面积15.54km2。综合治理区主要建设水土保持林433.57亩并配套灌溉水利设施;干沟村6组村内道路两侧修建灌溉渠道及补种乔木;在村内交通要道交汇处或人流密集处设置水土保持宣传牌。在生态修复区布置谷坊;沟道两侧河岸进行岸坡修复。根据项目规模,确定本次治理段的工程等级为V等小(2)型,主要建筑物工程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3.招标内容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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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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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包)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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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要求(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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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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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540003917004292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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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
2026年干沟左岸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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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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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本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为
17.0km2。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措施分为3个区域: ① 预防保护区;②综合治理区;③生态修复区。其中:预防保护区主要建设封育围栏,并配备警示牌等措施,封禁面积15.54km2。综合治理区主要建设水土保持林433.57亩并配套灌溉水利设施;干沟村6组村内道路两侧修建灌溉渠道及补种乔木;在村内交通要道交汇处或人流密集处设置水土保持宣传牌。在生态修复区布置谷坊;沟道两侧河岸进行岸坡修复。
设计:根据招标人的设计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项目实施期间应招标人要求可能的方案调整、设计变更、设计补充,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及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材料设备及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设施设备及其他纳入本次采购范围的设备和材料等。
施工:按最新国家规范标准规定、项目施工图纸及招标人要求进行工程施工等全部内容,设备及材料的安装调试与试运行、施工现场有关问题的协调配合、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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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 。②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其他条件:(1)资质要求:①施工资质: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以上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含)以上或水利行业(水土保持)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注:本次招标将公开已经完成的实施方案,报告编制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2)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①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土木工程师、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②担任过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③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项目管理机构满足相应条件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兼任。(3)业绩、财务、信誉、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
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
(
5)
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
(
6)
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如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7
)异议受理部门:
伊宁市水利服务站
联系人
:
克热木
.夏木西丁,联系电话:
13119990990。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03月01日至2026年03月23日。
2.获取方式: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3日10时30分。
2.递交方法: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上传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jyl.gov.c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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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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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水利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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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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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毅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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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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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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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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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犁州伊宁市经济合作区辽宁路
350世纪嘉苑服务中心3楼3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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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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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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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8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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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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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热木
.夏木西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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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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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毅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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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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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9990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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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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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9406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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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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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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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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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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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9708457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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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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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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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单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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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9-8038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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