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监理

伊犁哈萨克州发布时间:2025-08-16来源: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监理
  • 项目地址: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2.工程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167亩
  • 规模: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167亩(111111.20㎡),总建筑面积为13.9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39129.2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631平方米。新建标准化厂房135945㎡,包含有3栋四层标准化厂房,6栋三层标准化厂房,1栋三层中试车间,1栋六层高层厂房。配套服务用房为3845.39平方米,包含有服务中心,设备房,门卫以及相关附属设施。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准;4.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如有异议,可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霍尔果斯和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唐鹏、电话:15886951263
  • 范围: 工程监理·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其它要求:(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工程监理·专业资质·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2)自治区外监理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中登记人员 ; 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含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及现场组织协调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7-0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06

项目详情

一、招标条件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伊宁园区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经由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 备案。招标人为 霍尔果斯和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其他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 2.工程规模: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167亩(111111.20㎡),总建筑面积为13.9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39129.2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631平方米。新建标准化厂房135945㎡,包含有3栋四层标准化厂房,6栋三层标准化厂房,1栋三层中试车间,1栋六层高层厂房。配套服务用房为3845.39平方米,包含有服务中心,设备房,门卫以及相关附属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65400424061400315005001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监理
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含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及现场组织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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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监理·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工程监理·专业资质·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 (2)自治区外监理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中登记人员。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2日 10时30分 2.投标地点: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7月02日 00时00分至2025年07月06日 23时55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 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 3.本项目工程规模以招标文件内工程规模为准; 4.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可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霍尔果斯和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唐鹏、电话:15886951263)。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霍尔果斯和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
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市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惠宁璐999号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园A栋399室
代理地址:
新疆伊犁州伊宁市融合大厦B座1127室
招标人邮编:
代理邮编:
835000
招标人联系人:
唐鹏
代理联系人:
陈佳东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邮箱:
招标人联系电话:
15886951263
代理联系电话:
0999-8097978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