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河畔明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伊犁河4A景区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施工)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伊犁河畔明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伊犁河4A景区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施工资格预审
- 项目地址: 伊宁市合作区规划上海路以东,伊犁河北岸规划滨河路以北
- 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17559.31平方米改造工程及附属设施配套建设,其中:贵宾楼1200平方米,综合楼16359.31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提供200间客房,满足中型会议、团建、茶歇设施等功能要求
- 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伊宁市合作区规划上海路以东,伊犁河北岸规划滨河路以北。 2.工程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17559.31平方米改造工程及附属设施配套建设,其中:贵宾楼1200平方米,综合楼16359.31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提供200间客房,满足中型会议、团建、茶歇设施等功能要求。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项目总建筑面积17559.31平方米改造工程及附属设施配套建设,其中:贵宾楼1200平方米,综合楼16359.31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提供200间客房,满足中型会议、团建、茶歇设施等功能要求。(包括全套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补充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4-08
项目详情
伊犁河畔明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伊犁河
4A景区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施工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伊犁河畔明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伊犁河
4A景区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已经由
伊合
经发
【
2026】
6号文
、
伊合投资备案【
2026】
6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伊犁河畔明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伊犁河畔明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伊犁河
4A景区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施工
)
进行
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预审
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伊宁市合作区规划上海路以东,伊犁河北岸规划滨河路以北。
2.工程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
1
7559.31
平方米改造工程及附属设施配套建设,其中:贵宾楼
1200平方米,综合楼
1
6359.31
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提供
200间客房,满足中型会议、团建、茶歇设施等功能要求。
3. 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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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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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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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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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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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00226022701723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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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河畔明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伊犁河
4A
景区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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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建筑面积
17559.31平方米改造工程及附属设施配套建设,其中:贵宾楼1200平方米,综合楼16359.31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提供200间客房,满足中型会议、团建、茶歇设施等功能要求。(
包括全套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补充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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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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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
[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2)拟派项目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下同)须
具备有效的
[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
;
(如果投标前未在新疆工程建设云办理释放,还处于
“未解锁”状态,视为有在建项目。)
(3)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经考察投标人申请资料中关于资格预审公告所要求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企业;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6年03月
25
日
10时00分到2026年03月
30
日
19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3.资格预审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元。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6年0
4
月
08
日
10时30分
2.递交地点: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国际B座四楼)。
六、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
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
3.如有必要对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伊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13519997678
;
5.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如有异议,可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①招标人:
伊犁河畔明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伊宁市经济合作区上海路
5188号
,联系人
:
阿布都买南江
·地力夏提
,电话
:
13779127787
;
②代理机构:
新疆齐盛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伊犁州伊宁市解放路
77号亚欧国际第一幢15005室,联系人:
高雅
,电话:
18699998336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伊犁河畔明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新疆齐盛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
伊宁市经济合作区上海路
5188号
代理地址
:新疆伊犁州伊宁市解放路77号亚欧国际第一幢15005室
联系人:阿布都买南江
·地力夏提 联系人:高雅(项目负责人)、李文婷
联系人电话
:
13779127787
代理联系电话:18699998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