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车市静脉产业园区供排水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阿克苏地区发布时间:2026-02-14来源: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库车市静脉产业园区供排水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 项目地址: 库车市
  • 规模: 新建给水管网De200-De630长17357米,管材采用PE管;新建排水管网DN300-DN600长16502米,给水管材采用聚乙烯PE管,排水管材采用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工程
  • 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库车市 2.1.2建设规模:新建给水管网De200-De630长17357米,管材采用PE管;新建排水管网DN300-DN600长16502米,给水管材采用聚乙烯PE管,排水管材采用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工程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1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28

项目详情

库车市静脉产业园区供排水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库车市静脉产业园区供排水工程建设项目 已由 库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库发改基字〔 2025〕76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库车市投资项目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 来自 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及其他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库车市静脉产业园区供排水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库车市

2.1.2 建设规模: 新建给水管网 De200-De630长17357米,管材采用PE管;新建排水管网DN300-DN600长16502米,给水管材采用聚乙烯PE管,排水管材采用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3 工程投资额: 360000元

2.1.4 计划工期: 163 日历天 (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 标段划分: 一个监理标段。

2.1.6 其他: 需要项目负责人。

2.2招标范围: 对施工的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监理· 市政 公用 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 资质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 注册监理工程师· 市政公用 工程 ] 执业资格

3.3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 / 项类似项目(业绩);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担过 / 项类似项目(业绩)。

其他要求: /

(类似业绩具体指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若发生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变更的,工程业绩计入继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

3.4 财务要求: 提供近 3 年(2022 年、2023 年、2024 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3 年的,提供企业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审计报告扫描件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业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成立不足1 年的公司可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3 年,指 2022 年起至 2024 年止。

(如为联合体,则需进一步明确满足财务要求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各方)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信誉要求:

3.6.1 信誉基本要求:

1)不良行为记录是指:投标企业违反有关招标投标和工程建设、税务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的。

2)不良行为记录以“信用中国(含信用中国(新疆)等信用中国的各地方信用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査询到的登记信息为认定依据。在以上要求之外的不作为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依据。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近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被记录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的。

3.6.2 信誉其他要求:

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具体要求: 无不良行为记录。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1 年,指 2025 03 09 日起至 2026 03 08 日止。

2)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诉讼和仲裁情况是指与履行下述合同有关及本款项要求的法律败诉。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不纳入本项目评审。包括:

□施工总承包合同         □专业承包(分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

具体要求: 具体要求: /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年,指/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7 其他要求: 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6 02 15 10 00 分至 2026 02 28 19 30 分在 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6 03 09 10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投标人在 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 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定性评审法

□其他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 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库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997-7130553

10. 其他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要求,取消招投标活动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投标报名环节。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时间参加项目开标会议。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投标人每天自行登录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3、根据2022年3月1日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使用房建市政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开评标系统的公告》本项目使用阿克苏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网址:https://ggzy.akszwfw.cn/BidOpening_new/bidhall/default/login。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上传投标书。4、投标人须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填写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信息后下载招标文件。5、为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便于标后手续办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管理规定》规定,疆外企业投标前应当在新疆工程建设云报送企业相关信息,在投标时一并提供企业信息报送情况,未报送的请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11. 联系方式

人: 库车市投资项目服务中心

址: 库车开发区管委会 B座17楼

人: 章静

话: 18963849699

招标代理机构: 阿克苏振霆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址: 新疆阿克苏市新城街道古勒巴格社区交通路 25号创新创业大厦806号房

人: 崔婷

话: 19326633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