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和县永和1号调蓄池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标段、监理标段、第三方质量检测标段招标公告

阿克苏地区发布时间:2025-09-19来源: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新和县永和1号调蓄池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标段监理第三方质量检测标段
  • 项目地址: 新和县城以北15km
  • 规模: 新建调蓄池1座,总库容984.9万m3,由引水部分、水库部分、放水部分、防洪工程组成
  • 范围: 2.1建设地点:新和县城以北15km、G3012线以南、五一水库西侧; 2.2工程规模:新建调蓄池1座,总库容984.9万m3,由引水部分、水库部分、放水部分、防洪工程组成 ; 工程总承包:包含本项目的工程测量、技施设计、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等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2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16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和县永和 1号调蓄池工程 已由 阿克苏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阿地发改批〔 2025〕26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新和县水资源总站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 新和县水资源总站 ,招标代理单位为 新疆皓天凌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新和县城以北 15km、G3012线以南、五一水库西侧

2.2工程规模 新建调蓄池 1座,总库容984.9万m3,由引水部分、水库部分、放水部分、防洪工程组成。主要建筑物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临时性建筑物为5级。地震设防烈度 Ⅷ度 工程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50年。根据《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2018)规定,结合本工程区的灌溉方式,节水灌溉设计保证率取85%,地面灌溉保证率取75%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工程总承包:包含本项目的工程测量、技施设计、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等工作。上述工程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需协助招标人办理取得各项相关审批手续并通过审定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阶段验收、试运行管理、各类专项验收(含水保、环评、档案、征地移民、消防等)、竣工验收、移交前维护、工程移交等,技术支持和服务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全过程服务的工程总承包。同时, 投标人要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方面全面负责并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监理标段:本项目的全过程监理。

第三方质量检测标段:根据《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及相关规程规范要求,对本项目在建设中的工程材料及构件的质量进行第三方质量检测,主要检测内容包括(包含但不仅限于):针对本项目的管材、钢材、水泥、混凝土骨料、土工膜、两布一膜等涉及到本项目所有使用的原材料及土方、混凝土等试验,并根据试验结果判断、分析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标准,做出分析报告。质量检测项目、数量和频率应符合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和工程验收相关规定,符合竣工验收资料要求。

2.4工程总承包最高控制价 254078600.28 ;监理标段 最高控制价: 309 0000 ;第三方质量检测标段 最高控制价: 87 0000 元。

2.5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工程总承包、1个监理标段、1个第三方质量检测标段。

2.6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第三方质量检测标段质量标准:满足《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

2.7工期要求:总工 66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工程总承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 同时取得相应水利水电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 ,至少担任过 1项含有水库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 施工 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设计管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

施工管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暂定贰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施工项目负责人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二级)以上执业资格证书与注册证书,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个;(2)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设计管理及施工管理的责任承担方,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4)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管理单位;(5)联合体各成员信息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录入;(6)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等均由牵头人负责。

3.2监理标段: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和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及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等级,且有良好社会信誉的建设监理单位。项目总监需具备水利工程 相关专业 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和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第三方质量检测标段: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同时具备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金属结构类)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项目负责人需具有 水利工程 相关专业 高级(含副高) 以上职称 全国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 详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 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 投标者,请于 2025年09月20日 10时00 分至 2025年10月16日 10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 ), 登录 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 https://ggzy.akszwfw.cn/aksggzy/) 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 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0月16日 10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 https://ggzy.akszwfw.cn/aksggzy/) 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 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16日 10时30分

7.2 工程总承包 投标保证金提 交的金额: 800000 元。

监理标段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 0000 元。

第三方质量检测标段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0000 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新和县水资源总站

地址: 新和县农业综合服务大楼 ,邮编: 842100

联系人 亚森 ·哈斯木 电子邮箱: /

电话: 13999677257 ,传真: /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皓天凌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阿克苏市朝阳街银基王朝 4号写字楼11楼 ,邮编: 843000

联系人: 雍梅、吴君 ,电子邮箱: 122809869@qq.com

电话: 18699776196、18196336540 ,传真: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名称: 阿克苏地区水利局、新和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 0997-2121419、0997-8122489

2025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