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新和县双拥路延伸段建设项目(EPC)二次

阿克苏地区发布时间:2025-09-16来源: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阿克苏地区新和县双拥路延伸段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新和县双拥路
  • 规模: 新建道路1400米,红线宽38米,配套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等附属设施
  • 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新和县双拥路 2.1.2建设规模:新建道路1400米,红线宽38米,配套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等附属设施 ; 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1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09

项目详情

阿克苏地区新和县双拥路延伸段建设项目( EPC)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阿克苏地区新和县双拥路延伸段建设项目 已由 阿克苏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阿地发改批〔 2025〕108 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 新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除申请 中央预算内 资金外,其余资金 由地方财政 配套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阿克苏地区新和县双拥路延伸段建设项目( EPC)二次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新和县双拥路

2.1.2建设规模:新建道路1400米,红线宽38米,配套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等附属设施。

2.1.3 总投资额:2625.00万元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 标段划分: 1个 标段

2.1.6其他:

2.2招标范围: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

2)施工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 市政公用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含)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 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具备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派出。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 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

3.5、 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

3.6、财务要求: 3年(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7、其他人员要求(如有):项目部各岗位人员配置合理。投标时应填报“主要人员简历表”并提供相应的证件原件扫描件。

3.8、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家(含牵头单位,本项目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9、信誉要求:投标企业近1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2024年10月09日至2025年10月08日),不良行为记录是指投标企业违反有关招标投标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后,被有管辖权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确认定为不良行为记录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不良行为记录的。不良行为记录以投标截止日时“信用中国(含信用中国(新疆)等信用中国的各地方信用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国家及省级人民政府或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能查询到的登记信息为认定依据。

在以上要求之外的不作为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依据。

3.10、其他要求:①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 ](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具备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③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设计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 09 17 10 00 分至 2025 10 09 10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 自行下载, 网址为 https://ggzy.akszwfw.cn/aksggzy/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10 09 10 30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7.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 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新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997-8122577

10. 联系方式

人:新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峰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新和县红光路 6号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多浪片区管委会巴格莞社区江南商贸城B区22栋201号

编: 842100 编: 843000

人:艾买尔江 ·托合提 人:陈荣

话: 19109079882 话: 18139118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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