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伊宁市智慧交通停车场建设项目(EPC)
- 项目名称: 伊犁州伊宁市智慧交通停车场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伊宁市
- 规模: 提升改造55条路的路侧停车,占地面积51600平方米,共3440个车位,包括:沥青路面破复新建12960平方米,修复沥青路面8640平方米,标志牌160套,标线21600平方米,路侧停车高位视频摄像机1060套;路侧停车交换机530套
- 范围: 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包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及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等),并协助发包人完成办理各项相关审批手续,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技术支持和服务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服务等全过程服务的工程总承包,同时,投标人要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1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24
项目详情
伊犁州伊宁市智慧交通停车场建设项目
(
EPC
)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伊犁州伊宁市智慧交通停车场建设项目
已由
伊宁市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伊
市
发
改
字
[202
6
]
47
号
文件
批准建设。
招标人
为伊宁市城运新能源有限公司
,
资金来源为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
伊犁州伊宁市智慧交通停车场建设项目
(
EPC
)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伊宁市
。
2.1.2
建设
内容及
规模:
提升改造
55
条路的路侧停车,占地面积
51600
平方米,共
3440
个车位,包括:沥青路面破复新建
12960
平方米,修复沥青路面
8640
平方米,标志牌
160
套,标线
21600
平方米,路侧停车高位视频摄像机
1060
套;路侧停车交换机
530
套。
改建智慧停车场
295
处,占地面积
565150
平方米,共
20971
个车位
(
其中无障碍车位
545
个,充电车位
324
个,含直流快充
240
个,交流慢充
84
个
)
,包括:沥青路面破复新建
14685
平方米,修复沥青路面
29205
平方米,石材路面破复新建
1321.65
平方米,仿石材路面破复新建
881.1
平方米,标志牌
2132
套,标线
45880
平方米,公共停车场新建道闸设施
800
套。公共停车场新建安防视频监控设备
2990
套
(
含交换机,安防视频球机,安防视频枪机等及配套管线设施
).
智慧停车收费监控平台及设备购置。新建治安卡口高清抓拍设备
403
套等配套设施。
2.1.
3
总承包计划工期:
635
日历天
(
含冬休期,
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
4
标段划分:本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包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及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等),并协助发包人完成办理各项相关审批手续,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技术支持和服务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服务等全过程服务的工程总承包,同时,投标人要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当
同时
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3.2.1
设计资质要求:
(1)
具备市政工程行业设计乙级资质(含)以上
;
(2)
具备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
3.2.2
施工资质要求:
(1)
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
(
含
)
以上;
(2)
需具备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3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
4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
二
级建造师
(
含
)
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
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
4
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3
.5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
3.
6
财务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3.
7
其他人员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3.
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 ① 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项目中投标; ② 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责任和权利,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③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3.
9
信誉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在项目施工中出现过质量缺陷、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尚未得到解决的投标人;被纳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的不得参与此次投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3.11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如有异议可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
伊宁市城运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
马祥
联系方式:
18
509992505
)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
6
年
2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至
202
6
年
2
月
24
日
19
时
30
分;
4.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ZS/memberframe/FrameBidder
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
资格预审
文件。
4.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
.00
元。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及地点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
6
年
3
月
6
日
1
0
时
3
0
分。
5.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国际
B
座
4
楼)。
5.
3
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资格
预审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格制
,资格审查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jyl.gov.cn/
)上发布。
8.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伊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
13519997678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宁市城运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
马祥
联系电话:
18699966183
招标代理
机构
:新疆远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谢兴浩
联系电话:
18
509992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