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苏县民兵训练基地及紧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EPC) 资格预审公告
- 项目名称: 昭苏县民兵训练基地及紧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EPC资格预审
- 项目地址: 昭苏县郁金香路以东
- 规模: 新建民兵训练基地总建筑面积17031.92㎡,包括综合用房、业务用房、训练用房、民兵宿舍、活动室、门卫室等;新建紧急避难场所1处;并配备相关附属设施等
- 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昭苏县郁金香路以东、教育路以西; 2.1.2建设规模:新建民兵训练基地总建筑面积17031.92㎡,包括综合用房、业务用房、训练用房、民兵宿舍、活动室、门卫室等;新建紧急避难场所1处;并配备相关附属设施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2-1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2-17
项目详情
昭苏县民兵训练基地及紧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
(EPC)
资格预审公告
(
代招标公告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昭苏县民兵训练基地及紧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
已由
昭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昭苏县民兵训练基地及紧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昭发改项目〔2024〕179号)
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
为
昭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其它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66.67%,其它资金33.33%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昭苏县民兵训练基地及紧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
(EPC)
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
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
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昭苏县郁金香路以东、教育路以西
;
2.1.2
建设规模:
新建民兵训练基地总建筑面积
17031.92㎡,包括综合用房、业务用房、训练用房、民兵宿舍、活动室、门卫室等;新建紧急避难场所1处;并配备相关附属设施等。
2.1.3
总投资额
:
7500万元
;
2.1.4
总承包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5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6年12月31日
,总工期:
609
日历日
;
2.1.5 标段划分:
本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
2.1.6
其他: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
2.2
招标范围:
新建民兵训练基地总建筑面积
17031.92㎡,包括综合用房、业务用房、训练用房、民兵宿舍、活动室、门卫室等;新建紧急避难场所1处;并配备相关附属设施等。
本项目的设计服务(含施工图设计、审图及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相关技术服务等)、协助发包人完成办理各项相关审批手续、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和配套设备的售后服务等全过程服务的工程总承包。同时投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即中标人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质量合格的工程。
3
.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
1)设计资质要求: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
资质
;
(
2)施工资质要求:
[施工总承包·
建筑
工程
·
建筑
工程
三
级
](含)以上资质
;
(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施工总承包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4)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
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需具备
[注册二级建造师·
建筑
工程
](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
1)施工总承包
企业
类似业绩要求:
提供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完成过至少1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须提供
“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表”,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未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
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
(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
2)设计
企业
类似业绩要求:
提供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
完成过至少
1项
与本项目相类似的
建筑工程
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作为证明材料
;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未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
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
(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
3.5、
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提供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已完成1项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或类似工程施工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表”,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信息等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时间
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
3.6、财务要求:
近三年(指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企业应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如为联合体,按上述要求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财务状况。)
3.7、其他人员要求:
(1) 设计负责人具备
二
级注册建筑师
(
含
)
以上
执业
资格。
(2) 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
建筑
工程
](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B证
)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有无在建以新疆建设工程建设云平台显示为准,如果投标前未去办理释放,还处于
“未解锁”状态,就以有在建项目问题处理)。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
(
3)
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
施工员、质量检查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等须具有相关岗位证,安全员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C证);
(
4
)设计各相关专业人员由申请人自行配备;
(
5
)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提供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以上人员需
提供
新疆工程建设云
http//isy.xiis.gov.cn/dataservice/index)查询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查询主体公章。
3.
8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
≤
2
家
(含牵头单位)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企业。
(
2)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
3)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
4)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信息需在“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报送并通过
,
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中登记人员
;
(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3.9、
信誉要求:
(
1)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在本项目中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建筑实名制承诺;
(
2)投标人及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
(
3)投标人及联合体各方近三年(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
,以处罚文书下达时间为准
)均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并附承诺函;
(
4)投标人及联合体各方均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并附承诺函;(5)投标人及联合体各方近三年(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
)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并附承诺函;
(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ktts://wensk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查询主体公章;
(
7)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
投标截止之日
)依法缴纳税收无欠税记录的承诺函;
3.10、其他要求:
提供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质量检查员、资料员在本单位
2024年6月至
投标截止之日
任意连续
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4.
资格预审
文件的获取
4.1
资格预审
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2
月
17
日
19
时
30
分
;
4.2
资格预审
文件获取方式:
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ZS/memberframe/FrameBidder 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
4.3
资格预审
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资格预审申请
文件的
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
截止时间为
:
2024
年
12
月
25
日
10
时
30
分
。
5.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地点:
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国际
B座4楼4号开标厅)
5.3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资格
预审方法
本次
资格预审
方法
:
合格制
。
资格审查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综合评估法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jyl.gov.cn/)
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昭苏县市政房建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0999-6029472
。
10.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可参与投标;
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
3.如有必要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负。
11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昭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招标代理:
新疆业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昭苏县
地
址:伊宁市新华西路融合大厦
A座4楼412室
邮
编:
835800
邮
编:
835000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人:
印芳
电
话:
13779557778
电
话:
15559231699
传
真:
传
真:
0999-814699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8085739@qq.com
2024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