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19-2023年高标准农田项目结余资金)(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奇台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192023项目结余资金EPC总承包
- 项目地址: 奇台县大泉塔塔尔族乡石门泉村
- 规模: 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13293.26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田块整治13.67亩;灌溉与排水工程铺设管道145km,修建各类阀井468座;新建管理房22座;安装潜水泵22套、过滤器22台、施肥机22套;田间道路工程改建机耕路15条总长14.876km;农田输配电工程地埋低压电缆1100m,安装变压器21套、变频柜22套;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铺设输水管线1.475km,修建各类阀井101座;实施生物有机肥土壤改良地力提升农田面积13293.26亩
- 概况: 2.1建设地点:奇台县大泉塔塔尔族乡石门泉村、大泉湖村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2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18
项目详情
奇台县
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19—2023年高标准农田项目结余资金)(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奇台县
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19-2023年高标准农田项目结余资金),
已
由
奇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奇发改项目〔
202
6
〕
10
号和奇发改项目〔
202
6
〕
11
号文件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为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
奇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为
奇台县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
项目
奇台县
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19-2023年高标准农田项目结余资金)(EPC总承包)
进行
公
开
招标。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
奇台县大泉塔塔尔族乡石门泉村、大泉湖村。
2.2总投资概算:2215.45万元。
2.3建设规模: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13293.26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田块整治13.67亩;灌溉与排水工程铺设管道145km,修建各类阀井468座;新建管理房22座;安装潜水泵22套、过滤器22台、施肥机22套;田间道路工程改建机耕路15条总长14.876km;农田输配电工程地埋低压电缆1100m,安装变压器21套、变频柜22套;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铺设输水管线1.475km,修建各类阀井101座;实施生物有机肥土壤改良地力提升农田面积13293.26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及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近5年至少完成1项类似工程业绩;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本单位注册,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除本工程以外的其他任何项目兼职。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5年完成的类似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项目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得少于1项。
施工负责人
具有有效的
二
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
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
中
级及以上职称,
近
5年至少具有1项
类似
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业绩;
设计负责人
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近
5年至少具有1项类似工程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业绩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由施工单位牵头,参加联合体投标的不得超过2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1家)。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视为废标。
3.6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招投标工作的依据,各市场主体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4
、评标办法及开标形式
4
.1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4
.2
开标方式:不见面全流程电子开标(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详见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投标前须知(首次投标必看))。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
202
6
年
2
月
26
日
10
时
30分
至
202
6
年
3
月
18日
10时30分
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www.cjzwfw.cn/cjggzy/
)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附件的电子版。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
6
年
3
月
18
日
10时30分
(北京时间);
递交方法: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s://www.cjzwfw.cn/cjggzy/
)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监督单位:
奇台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
0994-7243662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奇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0994-7210671
招标代理机构:奇台县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女士
电话:
18699360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