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集中供蒸汽建设项目(EPC)一标段

伊犁哈萨克州发布时间:2023-10-07来源: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集中供蒸汽建设项目EPC一标段
  • 项目地址: 霍尔果斯市2.工程规模:新建20吨蒸汽锅炉3台,新建蒸汽管网12000米,新建锅炉房及附属用房,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等
  • 规模: 新建20吨蒸汽锅炉3台,新建蒸汽管网12000米,新建锅炉房及附属用房,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等;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新建20吨蒸汽锅炉2台,新建蒸汽管网400米,新建锅炉房及附属用房,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等。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设计(包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采购、施工等,并协助发包人完成办理各项相关审批手续,试运行管理、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技术支持和服务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服务等全过程服务的工程总承包,同时投标人要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 范围: 招标规模:新建20吨蒸汽锅炉2台,新建蒸汽管网400米,新建锅炉房及附属用房,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等。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设计(包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采购、施工等,并协助发包人完成办理各项相关审批手续,试运行管理、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技术支持和服务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服务等全过程服务的工程总承包,同时投标人要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10-0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0-08

项目详情

一、招标条件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集中供蒸汽建设项目 已经由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 备案。招标人为 霍尔果斯联合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其他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集中供蒸汽建设项目(EPC)一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霍尔果斯市 2.工程规模: 新建20吨蒸汽锅炉3台,新建蒸汽管网12000米,新建锅炉房及附属用房,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65400423093000239002001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集中供蒸汽建设项目(EPC)一标段
招标规模:新建20吨蒸汽锅炉2台,新建蒸汽管网400米,新建锅炉房及附属用房,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等。 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设计(包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采购、施工等,并协助发包人完成办理各项相关审批手续,试运行管理、验收、移交前维护、移交,技术支持和服务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服务等全过程服务的工程总承包,同时投标人要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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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需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并通过;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4.其它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企业需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施工企业需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内(2020年1月1日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完成过建筑工程行业的类似设计2项(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业绩2项(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文件等,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本项目不做要求。 6、财务要求:提供 2020、2021、2022任意一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银行的资信证明;(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只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财务报表) 7、其他人员要求(如有):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员在本单位注册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9、信誉要求:良好,近三年招投标相关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1、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须投标单位出具承诺函;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获得用户的好评,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项目造成重大影响;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 10、其他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需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并通过;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4日 16时00分 2.投标地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3年10月04日 10时00分至2023年10月08日 20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霍尔果斯联合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析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代理地址:
招标人邮编:
代理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
摆健
代理联系人:
陈佳荣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邮箱:
招标人联系电话:
18599359791
代理联系电话:
15894181248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