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市潘津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提升项目EPC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伊宁市潘津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提升项目EPC资格预审
- 项目地址: 伊宁市潘津镇
- 规模: 新建太阳能路灯150盏、公交站台10座、商户牌匾800平方米;外立面改造57045平方米,围墙新建及加高3443米,新建围墙柱子784.5立方米,砖样式墙裙62.906平方米,浆砌石挡土墙27.2立方米(长度56米、高度1.2米、宽度0.4米);新建0.5米高杨木围栏6800米;土墙拆除2060.52立方米,围墙帽檐拆除3700立方米、铲墙皮24247.3平方米,以及其他零星基础设施; 2.1.3总投资额:1200万元;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3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总工期:275日历日(包含设计期限30日历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标段划分: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2.1.6其他: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 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 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伊宁市潘津镇; 2.1.2建设规模:新建太阳能路灯150盏、公交站台10座、商户牌匾800平方米;外立面改造57045平方米,围墙新建及加高3443米,新建围墙柱子784.5立方米,砖样式墙裙62.906平方米,浆砌石挡土墙27.2立方米(长度56米、高度1.2米、宽度0.4米);新建0.5米高杨木围栏6800米;土墙拆除2060.52立方米,围墙帽檐拆除3700立方米、铲墙皮24247.3平方米,以及其他零星基础设施; 2.1.3总投资额:1200万元;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3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总工期:275日历日(包含设计期限30日历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标段划分: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2.1.6其他: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 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 本项目的设计服务(含施工图设计、审图及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相关技术服务等)、协助发包人完成办理各项相关审批手续、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和配套设备的售后服务等全过程服务的工程总承包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1-1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1-20
项目详情
伊宁市潘津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EPC
资格预审公告
(
代招标公告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伊宁市潘津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已由
伊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
关于伊宁市潘津镇乡村
振兴基础设施提升
项目立项的批复
》
伊市发改〔
2023〕252号、
《
关于变更伊宁市潘津镇乡村
振兴基础设施提升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批复
》
伊市发改字〔
2024〕536号、
《
关于伊宁市潘津镇乡村
振兴基础设施提升
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伊市发改〔
2024〕541号
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
为
伊宁市潘津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市级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伊宁市潘津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EPC
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
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
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伊宁市潘津镇
;
2.1.2
建设规模:
新建太阳能路灯
150盏、公交站台10座、商户牌匾800平方米;外立面改造57045平方米,围墙新建及加高3443米,新建围墙柱子784.5立方米,砖样式墙裙62.906平方米,浆砌石挡土墙27.2立方米(长度56米、高度1.2米、宽度0.4米);新建0.5米高杨木围栏6800米;土墙拆除2060.52立方米,围墙帽檐拆除3700立方米、铲墙皮24247.3平方米,以及其他零星基础设施
;
2.1.3
总投资额
:
1200万元
;
2.1.4
总承包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
5
年
03
月
01
日
,
计划竣工日期:
202
5
年
11
月
30日
,
总工期:
275
日历日
(
包含设计期限
30日历日)
(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2.1.5 标段划分:
本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
2.1.6
其他: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设计服务(含施工图设计、审图及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相关技术服务等)、协助发包人完成办理各项相关审批手续、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和配套设备的售后服务等全过程服务的工程总承包。同时投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
3
.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
1)设计资质要求: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
资质
;
(
2)施工资质要求:
[施工总承包·
建筑
工程
·
建筑
工程
三
级
](含)以上资质
;
(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施工总承包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4)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
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需具备
[注册二级建造师·
建筑
工程
](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
≤
2
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企业。
(
2)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
3)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
4)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信息需在“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报送并通过
,
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中登记人员
;
(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3.5、其他人员要求:
(1) 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含)以上资格。
(2) 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
3)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施工员提供有效的岗位证书、质量员提供有效的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
。
3.6、
类似业绩、财务及信誉等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
4.
资格预审
文件的获取
4.1
资格预审
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
年
01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1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
;
4.2
资格预审
文件获取方式:
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
4.3
资格预审
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资格预审申请
文件的
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
截止时间为
:
2025
年
01
月
26
日
16时00分
。
5.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地点:
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国际
B座4楼)
5.3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资格
预审方法
本次
资格预审
方法
:
合格制
。
资格审查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综合评估法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jyl.gov.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伊宁市潘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新疆玖信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市潘津镇上潘津村
地
址:伊宁经济合作区北京路
3222号
新房大厦
18楼
邮
编:
835800
邮
编:
835000
联系人:
虎振国
联系人:
王
迎
电
话:
18699935677
电
话:
15739035544
传
真:
传
真:
0999-898727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503292598
@qq.com
2025
年
0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