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滨河景区游客集散中心建设项目

博尔塔拉蒙古州发布时间:2024-07-06来源: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精河县滨河景区游客集散中心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2.工程规模:建设建筑总面积2000平方米,含接待服务区
  • 规模: 建设建筑总面积2000平方米,含接待服务区、旅游商品展示售卖区、休闲餐饮区、失物招领及物品寄存区、医务室、母婴室、以及停车场、充电桩、旅游厕所、导览导视、供排水等配套附属设施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范围: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一个建造师只能在一个标段担任项目负责人。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其它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 本工程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项目详情

精河县滨河景区游客集散中心建设项目
(65272224060500220001)
本精河县滨河景区游客集散中心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272224060500220001) 经定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精河县滨河景区游客集散中心建设项目的中标人如下: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名称:精河县滨河景区游客集散中心建设项目
中标人:新疆精典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价格:11068103.78元
项目经理:熊伟        注册编号:新265101010669
项目班子成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徐卫峰;土建工程师(施工员):闫军;专职质检员:许冬冬;专职安全员:徐塞;材料员:张新建;预算员:马雪梅;资料员:刘娟;
二、其他公示内容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精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909-7639609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精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睿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精河县 地 址:博乐市青得里街道北京路与联通路东南侧现代中心城1号楼14层17号
联 系 人:田惠友 联 系 人:成文静
电 话:13399076961 电 话:0909-2225900
电子邮件:957287945@qq.com 电子邮件:32866827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