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新河船厂小学项目1标段设计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新建新河船厂小学项目1标段设计
- 项目地址: 项目选址于滨海新区新村街片区,原新河船厂西侧,北至新胡路,东至船厂路,南至海河,西至现状空地
- 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建设一所小学,设置24个班,每班45人,学位1080个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1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25
项目详情
招标备案号:
JS1201162026022007
招标项目编号:
I12000054050001VM002
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建新河船厂小学项目
本招标项目新建新河船厂小学项目已由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津滨审批一室准[2025]17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综合保障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资金为滨海新区财政资金,总投资13300.00万元。
建设规模为
15490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滨海建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综合保障服务中心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建设一所小学,设置24个班,每班45人,学位1080个。项目总建筑面积15490.0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600.00m2,地下建筑面积890.0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综合楼、门厅连廊、食堂、报告厅、风雨操场、设备用房等,同步实施200m标准操场、室外活动场地、室外配套等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项目选址于滨海新区新村街片区,原新河船厂西侧,北至新胡路,东至船厂路,南至海河,西至现状空地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新建新河船厂小学项目设计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拟建设一所小学,设置24个班,每班45人,学位1080个。项目总建筑面积15490.0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600.00m2,地下建筑面积890.0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综合楼、门厅连廊、食堂、报告厅、风雨操场、设备用房等,同步实施200m标准操场、室外活动场地、室外配套等工程,中标单位负责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配合服务等。总投资额255.2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6年03月15日至2026年4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设计负责人一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4、结构负责人1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其他资质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 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02月13日16时00分00秒至2026年02月25日16时00分00秒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
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网上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年03月06日14时00分00秒
,投标人应于当日
14时00分
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
。
招标人:
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综合保障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吴英元
办公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菜市场6号
邮政编码:
300450
联系人:
李老师
电话:
65169831-504
传真:
65169831-504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滨海建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程
办公地址:
天津滨海新区第二大街建投大厦
邮政编码:
300457
项目负责人:
吴洋
电话:
022-66222919
传真:
022-66222930
日期:2026年02月13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综合保障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
李老师
电话:
65169831-504
传真:
65169831-504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菜市场6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张瑜
电话:
59012327
传真:
59012332
电子邮箱:
bhxqzjwzbts@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连道1087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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