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钟河堤防2025年水毁修复工程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金钟河堤防2025年水毁修复工程1标段施工
- 项目地址: 天津市北辰区和东丽区
- 规模: 1项;招标范围:金钟河堤防2025年水毁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
- 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和东丽区 工程概况:本工程主要对金钟河左堤桩号18+760至18+840段背水侧堤坡修复,金钟河右堤桩号29+180至29+200段河道护岸灌砌石压顶修复,金钟河右堤桩号24+700-29+200路面修复 ; 本次招标标段为: (1)一标段: 标段名称:金钟河堤防2025年水毁修复工程1标段施工;招标规模:1项;招标范围:金钟河堤防2025年水毁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1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25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钟河堤防2025年水毁修复工程
已由天津市水务局以津水防御〔2026〕7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和市级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天津市永定河管理中心(天津市海堤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为
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招标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
天津市北辰区和东丽区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主要对金钟河左堤桩号18+760至18+840段背水侧堤坡修复,金钟河右堤桩号29+180至29+200段河道护岸灌砌石压顶修复,金钟河右堤桩号24+700-29+200路面修复。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1)一标段:
标段名称:
金钟河堤防2025年水毁修复工程1标段施工;
招标规模:
1 项;
招标范围:
金钟河堤防2025年水毁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合同编号:JZHDFSHXFGCSG/HT-2026-01,主要建设内容为:对金钟河左堤桩号18+760至18+840段背水侧堤坡修复,金钟河右堤桩号29+180至29+200段河道护岸灌砌石压顶修复,金钟河右堤桩号24+700-29+200路面修复。
2.3 计划工期:
2026年03月15日
至
2026年06月15日,
共93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资格业绩要求
一标段:
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2021年02月01日-2026年01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23年1月~2026年1月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shiming.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2 联合体投标要求
一
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02月11日14时00分00秒至2026年02月25日17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
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03月06日09时30分00秒
,投标人应于当日
09时30分
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8.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建筑业划型标准为: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价格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9.联系方式
2026年02月11日
对我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