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高中项目——田庄中学改扩建项目1标段设计招标公告

天津市发布时间:2025-10-29来源: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天津市河东区高中项目田庄中学改扩建项目1标段设计
  • 项目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八纬北路3号田庄中学
  • 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新建高中教学楼、综合楼及门卫室8299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将增加高中12个教学班,600个高中学位 ; 本项目为田庄中学新建建筑的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水排水工程、暖通空调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燃气工程、变电工艺、装饰工程、总图等专业进行设计服务 ; 开展本项目规定范围内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阶段配合的全部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0-2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05

项目详情

招标备案号: JS1201022025102003
招标项目编号: I120000540500014S001
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市河东区高中项目——田庄中学改扩建项目 已由天津市河东区行政审批局以津东审投【2025】17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市河东区田庄中学。 本项目总投资约5773.72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剩余资金由区级财政资金匹配。 建设规模为 8299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市河东区田庄中学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新建高中教学楼、综合楼及门卫室8299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将增加高中12个教学班,600个高中学位。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八纬北路3号田庄中学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河东区高中项目——田庄中学改扩建项目设计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田庄中学新建建筑的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水排水工程、暖通空调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燃气工程、变电工艺、装饰工程、总图等专业进行设计服务。项目总建筑面积8299㎡,最大建筑高度22.2m。服务范围:开展本项目规定范围内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阶段配合的全部工作。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11月28日 至 2026年01月26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3、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执业证书,在有效期内,且为本单位职工;4、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在有效期内,且为本单位职工;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 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9日18时00分00秒至2025年11月05日16时00分00秒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 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网上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11月19日09时30分00秒 ,投标人应于当日 09时30分 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
招标人: 天津市河东区田庄中学 法定代表人: 董萍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八纬北路3号 邮政编码: 300000 联系人: 王老师 电话: 022-24132172-820 传真: 022-24132172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宗利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国顺道富民河畔家园公建225 邮政编码: 300182 联系人: 温顺月、王志娜、孙楠、苏东芸 电话: 022-28227838-802 传真: 022-28227838
日期:2025年10月29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市河东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河东区田庄中学 受理负责人: 董萍 电话: 022-24132172-820 传真: 022-24132172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河东区八纬北路3号
天津市河东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受理负责人: 孙涛 电话: 24135306 传真: 24135306 电子邮箱: hdqzjwxzzfzd03@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 河东区七纬路106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对我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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