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中煤华能煤码头有限公司煤码头堆场封闭改造工程1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天津港中煤华能煤码头有限公司堆场封闭改造工程1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地址: 南疆港南港路北
- 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可开启罩棚一座,占地面积约3.3万平米,以及相应配套工程;并进行5#堆场筛分塔区域铺面及轨道基础恢复 ; 新建可开启罩棚一座,占地面积约3.3万平方米(最大高度18m,最大跨度24m),以及供电、通信、控制、给水和罩棚南侧道路、排水沟改造等配套工程;并进行5#堆场筛分塔区域铺面及轨道基础恢复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1-0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10
项目详情
招标备案号:
JS1201162025116001
招标项目编号:
I120000540500014B002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港中煤华能煤码头有限公司煤码头堆场封闭改造工程
已由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津滨审批一室备〔2025〕1463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港中煤华能煤码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60632300元, 资金来源为银行投资41885600元,自筹及其他资金18746700元, 出资比例为银行投资69.08%,自筹及其他资金30.92%,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33000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港中煤华能煤码头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建可开启罩棚一座,占地面积约3.3万平米,以及相应配套工程;并进行5#堆场筛分塔区域铺面及轨道基础恢复。
2.2
工程建设地点:南疆港南港路北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港中煤华能煤码头有限公司煤码头堆场封闭改造工程
招标范围:
新建可开启罩棚一座,占地面积约 3.3万平方米(最大高度18m,最大跨度24m),以及供电、通信、控制、给水和罩棚南侧道路、排水沟改造等配套工程;并进行5#堆场筛分塔区域铺面及轨道基础恢复。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12月05日 至 2026年12月1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文件第二十条关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任职条件要求。投标人出具任命书并对上述任职条件要求加以承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正项目经理兼任;(2)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单位提供任命书;(3)结构负责人1名,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单位提供任命书;(4)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为本单位职工,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单位提供任命书并对其工作年限及无在施工程加以承诺;(5)副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为本单位职工,投标单位提供任命书并对其无在施工程加以承诺;(6)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投标单位提供任命书并对其无在施工程加以承诺;(7)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且单独配置,投标单位提供任命书并对其工作年限及无在施工程加以承诺;(8)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津建筑[2018]489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可);(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必须满足本项目设计或施工相应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最多为2家,且以施工方为牵头人;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多次联合组成多个联合体的将视为无效联合体;(4)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11月04日09时00分00秒至2025年11月10日16时00分00秒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
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网上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11月25日09时30分00秒
,投标人应于当日
09时30分
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
。
招标人:
天津港中煤华能煤码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宝明
办公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南疆港区南港路3519号
邮政编码:
300450
联系人:
冯秋霞
电话:
022-25703670
传真:
022-25703670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何军
办公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办医街11号
邮政编码:
300456
联系人:
杨雪华、刘璐
电话:
022-25706032
传真:
022-25709741
日期:2025年11月04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港中煤华能煤码头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
王宝明
电话:
022-25703670
传真:
022-25703670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南疆港区南港路3519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张瑜
电话:
59012327
传真:
59012332
电子邮箱:
bhxqzjwzbts@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连道1087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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