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阳春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 项目名称: 江安县阳春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 项目地址: 宜宾市江安县
- 规模: 建设污水处理厂2座,其中新建1万吨/日污水处理厂1座,改建1万吨/日污水处理厂1座,同时建设污水处理管网19946米(DN300-DN500),改建DN300-DN500污水主干管道46954米,配套建设一体化泵站、电力、道路等基础设施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2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30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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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县阳春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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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江安新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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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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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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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宜宾市江安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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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 |
建设污水处理厂2座,其中新建1万吨/日污水处理厂1座,改建1万吨/日污水处理厂1座,同时建设污水处理管网19946米(DN300-DN500),改建DN300-DN500污水主干管道46954米,配套建设一体化泵站、电力、道路等基础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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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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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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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范围 |
本项目勘察设计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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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2.83 勘察:0.48; 设计 :2.35; 监理 :0.0; 施工:0.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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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标时间 |
2026-03-26 00:00至2026-03-30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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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报名时间 |
2026-03-26 00:00至2026-03-30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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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申请人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1个市政工程类项目业绩,总投资金额应不低于10000万元。 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项目个人业绩,中标金额应不低于200万元。 3、专职技术人员3人。 4、项目负责人应有从业人员方章,专职技术人员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 5、本项目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下浮2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注:申请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需提供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截图。请各投标单位将证明材料传于此邮箱号:ftr.jie@qq.com(格式自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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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电话 |
0831-59834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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