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现代物流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江安县发布时间:2026-03-19来源: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江安县现代物流中心项目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江安县
  • 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63亩,建筑面积35000㎡,其中零担快运区6000㎡、高标仓集货区24000㎡、集散配送中心5000㎡,物流道路0.5公里,停车场2000㎡,配套大数据智能调度系统、设备智能管理信息系统、停车场设施设备、管网等。2.3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2.4服务期限:共60日历天(其中勘察20天,设计40天)。(一)勘察部分:自接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之日起10天内提供初勘报告;自接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之日起20天内提供详勘报告。后期服务期限为提交成果文件次日起至完成本合同工程建设范围缺陷责任期为止。(二)设计部分:自接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之日起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自接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之日4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并提交阶段成果。后期服务期限为提交成果文件次日起至本合同工程建设范围缺陷责任期为止。2.5招标范围:完成项目全过程勘察、初步设计、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相关工作,提交符合要求的成果文件及工程实施全过程提供勘察设计服务。2.6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2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27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江安县现代物流中心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江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404-511523-04-01-759002】FGQB-0051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安首诚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江安首诚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江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404-511523-04-01-759002】FGQB-0051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衡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江安县。 2.2项目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 63 亩,建筑面积 35000㎡,其中零担快运区 6000㎡、高标仓集货区 24000㎡、集散配送中心 5000㎡,物流道路 0.5 公里,停车场 2000㎡,配套大数据智能调度系统、设备智能管理信息系统、停车场设施设备、管网等。 2.3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 2.4服务期限:共60日历天(其中勘察20天,设计40天)。 (一)勘察部分:自接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之日起10天内提供初勘报告;自接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之日起20天内提供详勘报告。后期服务期限为提交成果文件次日起至完成本合同工程建设范围缺陷责任期为止。 (二)设计部分:自接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之日起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自接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之日4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并提交阶段成果。后期服务期限为提交成果文件次日起至本合同工程建设范围缺陷责任期为止。 2.5招标范围:完成项目全过程勘察、初步设计、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相关工作,提交符合要求的成果文件及工程实施全过程提供勘察设计服务。 2.6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勘察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勘察资质;(2)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岩土工程勘察业绩(若联合体投标,则勘察业绩由联合体成员中的勘察单位提供,勘察业绩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明的勘察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连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在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予以明确) 。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若联合体投标,则设计业绩由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提供,设计业绩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明的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连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在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予以明确)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无(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牵头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单位对整个项目全面负责;(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3-20 23:00 至 2026-03-27 23: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4-13 09:00。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宜宾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