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银行成都分行2025年线上渠道营销活动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成都市发布时间:2025-09-10来源:西南联交所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四川银行成都分行2025年线上渠道营销活动
  • 概况: 1.项目编号:四川银行成分采购(2025)15号 2.采购项目名称:四川银行成都分行2025年线上渠道营销活动采购项目 3.采购人: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4.采购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预算总金额100万元(含税),按照实际发生进度列支 ; 拟采购四家供应商为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提供成都分行2025年线上渠道营销活动服务

项目详情

四川银行成都分行 2025年线上渠道营销活动采购项目(第二次)成交结果 公示

项目名称

四川银行成都分行 2025年线上渠道营销活动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编号

四川银行成分采购〔 2025〕15号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公告类型

结果 公示

采购人

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公告日期

2025年 8 22

项目包个数

1

成交 候选人

佛山银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银雁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惠迦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银安控股(青岛)有限公司

采购结果

第一 成交人 佛山银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65.50分,税率1%。

第二 成交人 深圳市银雁科技有限公司, 258.05分,税率6%。

第三 成交人 成都惠迦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23.51分,税率1%。

第四 成交人 银安控股(青岛)有限公司, 139.77分,税率6%。

第一名响应报价(含税):

1)推荐新客开立二类户:4.5元/户;

2)注册微信银行:4.5元/户;

3)绑定快捷支付:4.5元/户;

4)推荐二类户新客到线下网点开立一类户:4.5元/户;

第二名响应报价(含税):

1)推荐新客开立二类户:5元/户;

2)注册微信银行:5元/户;

3)绑定快捷支付:5元/户;

4)推荐二类户新客到线下网点开立一类户:5元/户;

第三名响应报价(含税):

1)推荐新客开立二类户:4.8元/户;

2)注册微信银行:4.8元/户;

3)绑定快捷支付:4.8元/户;

4)推荐二类户新客到线下网点开立一类户:4.8元/户;

第四名 响应报价(含税):

1)推荐新客开立二类户:4.99元/户;

2)注册微信银行:4.99元/户;

3)绑定快捷支付:4.99元/户;

4)推荐二类户新客到线下网点开立一类户:4.99元/户;

成交内容

四川银行成都分行 2025年线上渠道营销活动

磋商日期

202 5 9 2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成二路 158号2栋1楼11号至15号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1520832893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51号环球领地金融中心

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 15928743489

采购公告链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连接: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四川银行门户网站公告链接:

http://www.scbank.cn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电子招采平台链接:( https://www.swuee.com/#/purchase/index)

监督部门

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风险合规部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成二路 158号2栋1楼11号至15号

邓老师

联系电话: 15008283622

公示期

公示期: 3日。公示期 结果公告发布的 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休息日、节假日的,顺延到休息日、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公示期间,投标人对 中标结果 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 投标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电话:【 王女士 15928743489】

邮箱地址:【 54294211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