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银行眉山分行2025年-2027年现金款箱寄库业务外包集中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眉山市发布时间:2025-10-23来源:西南联交所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四川银行眉山分行2025年7年现金款箱寄库业务外包集中
  • 概况: 拟对四川银行眉山分行2025年-2027年现金款箱寄库业务外包集中采购项目进行采购

项目详情

四川银行眉山分行 2025年-2027年现金款箱寄库业务外包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四川银行眉山分行 2025年-2027年现金款箱寄库业务外包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编号

四川银行眉分采购( 202 5 3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公告类型

结果 公示

采购人

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眉山 分行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包个数

1

采购结果

成交人: 眉山市武卫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成交总价: 2839200.00 税率 6%

评审日期

202 5 10 20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 :眉山市东坡区湖滨路中一段8号四川银行眉山分行联系人:米先生

电话 :18740882573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51号环球领地金融中心 A 9

联系人:扁先生

联系电话: 028- 81585261

采购公告发布地址

四川银行官方网站( www.scbank.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监督部门

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行风险合规部

地址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湖滨路中一段8号1-2层

联系人 :廖女士

电话 :13398328554

公示期

公示期: 3日。公示期从结果公告发布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休息日、节假日的,顺延到休息日、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公示期间,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电话:【 扁先生 028-81585261

邮箱地址:【 1941894748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