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凤鸣街道办事处食堂食材配送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凤鸣街道办事处食堂食材配送
- 概况: 食堂食材配送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N5114032026000014 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项目详情
一、项目编号:N5114032026000014
二、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采购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 眉山维晖商贸有限公司 |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凤鸣街道新兴街东段47#49# | 400,000.00元 | 食堂食材配送采购(统一折扣率):93.00% | 96.36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眉山维晖商贸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99000000 | C99000000 其他服务 | 食堂食材配送采购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服务要求 | 270日(2026年4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丽(采购人代表) 、 杜小飞 、 梁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眉山市财政局关于严格政府采购执行有关事项(修订)的通知》 (眉财采〔2023〕10号)文件精神,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之规定,实行成本加合理利润计算,代理费用金额为80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凤鸣街道办事处
地址: 彭祖大道三段288号
联系方式: 028-37631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通汇锦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大石桥街道眉州大道东三段 186号阳光天天向上5幢2单元10层3号
联系方式: 028-381868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童老师
电话: 028-38186889
四川通汇锦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