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壤塘县三馆一中心建设项目和壤塘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壤塘县岗木达镇
- 规模: 新建壤塘县三馆一中心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2607.69平方米
- 范围: 2.1建设地点:壤塘县岗木达镇; 2.2建设规模及投资额:新建壤塘县三馆一中心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2607.69平方米 ; 工程勘察内容:完成本项目的勘察含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工程勘探、取样、试验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报告、完成岩土工程设计等服务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3-1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4-07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壤塘县三馆一中心建设项目和壤塘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壤塘县三馆一中心建设项目和壤塘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壤塘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壤塘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
壤塘县三馆一中心建设项目和壤塘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壤发改行审【
2025】33 号 壤发改行审【2025】34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壤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资金来自
县级财政资金、
申
报专项
债券资金
、
地方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壤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壤塘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壤发改行审【
2025】33 号 壤发改行审【2025】34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壤塘县岗木达镇;
2.2建设规模及投资额:新建壤塘县三馆一中心建设项目,占地面积 12607.69 平方米。新建三馆一中心 30245.21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 23063.0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 7182.21 平方米), 其中包括便民服务中心、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及附属配套设施。新建壤塘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占地面积 8009.09 平方米,新建保障性租 赁住房33977.5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9622.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4354.65 平方米)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4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内容:完成本项目的勘察含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工程勘探、取样、试验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报告、完成岩土工程设计等服务。工程设计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等工作以及后期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的配合服务;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3、勘察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需
提供《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
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
多选
)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
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
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
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4
月
7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阿坝州)
》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壤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壤塘县岗木达镇九千综合办公大楼
3楼
邮
编:
/
联
系
人:
杨老师
电
话:
0837-2378262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地
址:
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天府大道
2385号大明宏信锦南玺大厦1栋5A02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曹先生
电
话:
028-8602662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注:
(
1)若
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
若
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
2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
资质要求。
(
3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
类似项目业绩
要求
,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
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