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至峨眉山高速公路项目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和中心试验室服务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成都至峨眉山高速公路项目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和中心试验室服务
- 范围: 2.1项目概况 成都至峨眉山高速公路项目路线起于眉山市彭山区公义镇,接已建的G5京昆高速成都至雅安段,经彭山区谢家街道,东坡区多悦镇、三苏镇,丹棱县杨场镇,乐山市夹江县木城镇,峨眉山市双福镇,止于峨眉山市绥山镇,接已建的乐峨大道,路线全长81.48公里 ; 本次招标范围为成都至峨眉山高速公路项目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和中心试验室服务、桥梁荷载试验服务 ; 包括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绿化、房建(不含机电工程)等工程的交工验收检测服务(房建工程指竣工验收)和桥梁荷载试验检测服务工作,满足规范及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检测要求,并出具检测报告 ; 中心试验室对委托人负责,对本项目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及监理试验室的检测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统筹管理本项目施工、施工监理外委试验检测工作; ②负责构建本项目检测管理制度及工作体系,根据项目建设特点及质量控制要求,完善项目工地试验室设置标准、用表格式、验收考核、检测计划频率等管理制度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1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12
项目详情
成都至峨眉山高速公路
项目
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和中心试验室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
成都至峨眉山高速公路
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
成都至峨眉山高速公路
项目核准的批复》(
川发改基础〔
2025〕147号
)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以
《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成都至峨眉山高速公路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
》
(川交许可建
[20
25
]
55
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
四川成峨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项目业主作为招标人
对本项目交工验收质量检测
和
中心试验
室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成都至峨眉山高速公路项目路线起于眉山市彭山区公义镇,接已建的
G5京昆高速成都至雅安段,经彭山区谢家街道,东坡区多悦镇、三苏镇,丹棱县杨场镇,乐山市夹江县木城镇,峨眉山市双福镇,止于峨眉山市绥山镇,接已建的乐峨大道,路线全长81.48公里
。
项目全线共设置桥梁
22598.63米/62座,其中特大桥5416.8米/4座,大、中桥17181.83米/58座;设置涵洞及通道225道;设置隧道2975米/1座,为长隧道;设置互通式立交14处,其中枢纽互通6座,一般互通8座;设置分离式立交23座,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路段管理处1处,收费站9处(主线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8处);同步建设互通式立交连接线9条,共计20.537公里。全线占用土地829.45公顷
。以上数据在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变化,最终以项目实际实施要求为准,投标人应在报价中充分考虑上述因素,合理报价
。
2.2 技术标准
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
100公里/小时,其中起点至木城枢纽互通段(65.93公里)为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4米;木城枢纽互通至终点段(15.55公里)为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6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桥梁和路基同宽,隧道建筑限界10.75×5.0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丹棱互通、峨眉枢纽互通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
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谢家互通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9米;千佛岩互通连接线分段采用不同技术标准,分别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段,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0米和二级公路技术标准段,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两河口、秦家、万胜、杨场、马村互通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米。其它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执行
。
2.3 招标范围、服务内容
本次招标
范围为
成都至峨眉山高速公路
项目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和中心试验室服务
、
桥梁荷载试验服务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
1)
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服务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
绿化、
房建(不含机电工程)等工程的交工验收检测服务
(
房建工程指竣工验收
)
和桥梁荷载试验检测服务工作,满足规范及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检测要求,并出具检测报告。
(
2)中心试验室服务内容:
①
中心试验室对委托人负责,对本项目施工
单位
工地试验室及监理
试验室
的检测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统筹管理本项目施工、施工监理外委试验检测工作;
② 负责构建本项目检测管理制度及工作体系,根据项目建设特点及质量控制要求,完善项目工地试验室设置标准、用表格式、验收考核、检测计划频率等管理制度。明确项目检测人员准入、标准试验审批、不合格项处置、质量问题争端解决等基本规定;
③ 协助委托人完成施工、监理工地试验室验收。重点对检测人员到位及其能力水平、设备检校管理、检测环境控制、试验室标准化建设、检测信息化管理、母体检测机构授权等进行验收考核;
④ 审定现场检测项目及外委检测方案,开展本项目试验检测人员的培训及考核等工作,定期与不定期对试验设备、人员、检测运行体系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本项目试验检测体系运转正常;
⑤ 负责试验检测过程管控,对工地试验室检测计划是否执行、检测行为是否规范、检测数据是否真实等开展专项检查。在建设过程中开展质量分析,提供出对质量管控的建议等工作,处理本项目质量问题及检测结果争议,必要时开展验证性试验和随机抽检,抽检数据可作为本项目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数据。每季度将施工和监理工地试验室检测发现的不合格事项和报告书面报送委托人;
⑥ 协助委托人开展阶段性质量提升行动,着力推进本项目平安百年品质工程打造工作。
⑦
随机抽样检测清单内容为本项目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
绿化、
房建等工程随机抽样检测,
按照行业主管部门、发包人及其上级单位要求,对重要材料、部位、
隐蔽工程
进行必要抽检,
具体检测内容
及数量按照相关规范及委托人要求执行
。
2.4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
划分为
1
个标段,
标段号为:
JGJC1
,对应施工标段及主要工程内容表见
本公告
附表一,
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桥梁荷载试验
检测内容及数量详见报价清单(工程量为参考数据,实际数量以委托人签认的数量为准)
,
中心试验室按照委托人要求中规定的检测原则开展检测
。
①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开展检测工作所需要增加的投入,以及项目里程长、作业点分散、阶段性检测等因素对人员设备安排和检测费用的影响
;
② 交工验收检测中的部分检测指标需要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进展和委托人、地方质监机构要求进行检测,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开展检测工作所需要增加的投入。
2.5 服务期限
(
1)交工验收检测服务期
交工验收检测的过程检测服务期与所检测标段的施工工期同步
(
预计
30个月,
具体期限以
工程
实际
完成情况
为准
)
,即标段开始施工至交工验收后结束;
交工验收集中检测要求在收到委托人的检测通知后
10天内进场(派驻相关人员和检测设备进场)并做好开展检测工作的一切准备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工程质量检测快报和正式试验检测报告,具体要求按发包人要求执行。
(
2)桥梁荷载试验检测服务期
桥梁荷载试验抽检服务期与所检测标段的施工工期同步,即标段开始施工至交工验收后结束,
检测机构
在收到委托人的检测通知后
10天内进场(派驻相关人员和检测设备进场)并做好开展检测工作的一切准备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桥梁荷载试验快报和正式检测报告。
(
3)中心试验室服务期
中心试验室服务期与本项目施工工期同步
(
预计
30个月,
具体期限以
工程
实际
完成情况
为准
)
,中心试验室在签订合同后立即安排人员驻场开展对监理试验室与工地试验室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收到委托人正式文件后开展必要的验证性试验和随机抽检
以及隐蔽工程的抽检
。
在本项目工程通过交工验收后,至所有检测工作全部完成、所提交的检测报告经业主审查合格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资格审查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对
1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1
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本次招标
检测机构
的选取还应遵循
“检测标段回避”的原则,如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该投标无效。即:
(
1)
检测机构
为本项目的施工
总承包单位、或标段施工单位、或
施工监理单位、
或
监理试验室、
或
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检测母体检测机构、
或施工外委
检测机构
、或第三方
检测机构
(详见
本公告
附表二);
(
2)
检测机构
与本项目的施工
总承包单位、或标段施工单位、或
施工监理单位、
或
施工监理试验室、
或
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检测母体检测机构、
或施工外委
检测机构
、或第三方
检测机构
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须为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网址
https://ggzyjy.sc.gov.cn/
)的注册网员
;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
0
0
时
0
0
分至
2026
年
3
月
12
日
0
0
时
0
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
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
同时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http
s
://jtt.sc.gov.cn/
)
、
眉山市人民政府网站(
https://www.ms.gov.cn/zwyw/ztzl/jtxyzbtbxxzl.htm)
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2
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有)由投标人从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https://ggzyjy.sc.gov.cn)
或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https://jtt.sc.gov.cn)网站
、
眉山市人民政府网站(
https://www.ms.gov.cn/zwyw/ztzl/jtxyzbtbxxzl.htm)
自行查阅和下载。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不需要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议
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前往,投标人自行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投标预备会议: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的递交
(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
登录
“电子交易系统”,将加密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
和
加密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
,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电子签收凭证时间即为递交时间。
(
3)
若
投标人
以银行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于
2026
年
3
月
12
日
08
时
30
分~
09
时
00
分将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现场递交至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
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
本项目开标室
。
6.3 投标文件的送达
(
1)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未按规定加密上传或未按相应投标标段对应上传的,“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相应投标文件。
若证明是投标人原因导致开标时对其加密的投标文件未解密成功的
,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
2)现场递交的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
(
如有
)
原件
逾期到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4
开标
(
1)开标时间
:
同
投标截止时间
。
(
2)开标地点
:
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
开标过程
。
7.
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5
万元
。
7.2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或现金形式。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https://ggzyjy.sc.gov.cn/)、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s://jtt.sc.gov.cn)
、
眉山市人民政府网站(
https://www.ms.gov.cn/zwyw/ztzl/jtxyzbtbxxzl.htm)
官网上发布。
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 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https://ggzyjy.sc.gov.cn/)、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https://jtt.sc.gov.cn
)
、
眉山市人民政府网站(
https://www.ms.gov.cn/zwyw/ztzl/jtxyzbtbxxzl.htm)
上公示
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同时招标人将把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
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2)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作为公示资料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https://ggzyjy.sc.gov.cn/)、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s://jtt.sc.gov.cn)
、
眉山市人民政府网站(
https://www.ms.gov.cn/zwyw/ztzl/jtxyzbtbxxzl.htm)
上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9.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2004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规〔2024〕7 号)的规定接受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和川交规〔2024〕7 号文件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9.3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眉山市
交通运输局
地
址:眉山市东坡区裴城路
1089号
电
话:
028-38717107
行政监督部门:
乐山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
乐山市市中区嘉祥路
703号
电
话:
0833-2428555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成峨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金象大道
198号行政楼1-4层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28-61653235
邮
政
编
码:
620000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省川交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横街
1
号
邮
政
编
码:
610041
联
系
人:
易先生
电
话:
028-
85526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