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岳池县2025年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石垭镇食用菌智慧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广安市岳池县2025年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石垭镇食用菌智慧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岳池县石垭镇梨子园村
- 规模: 配套建设冷库、常温库、清洗分拣车间、菌料制作车间等
- 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1-2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16
项目详情
广安市岳池县 2025年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石垭镇食用菌智慧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施工 施工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广安市岳池县 2025年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石垭镇食用菌智慧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岳池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岳发改项目〔 2025〕43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岳池县石垭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财政资金及县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岳池县石垭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岳池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岳发改项目〔 2025〕43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中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施工。
2.2 建设地点: 岳池县石垭镇梨子园村 。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 配套建设冷库、常温库、清洗分拣车间、菌料制作车间等 。
2.4 计划工期 : 6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条件 :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 。
3.1.2 业绩 要求:
□ 近年(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年)(多项选择: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 ( 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 工程 (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 (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 (业绩要求) / ,须为 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 人人员)。
□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 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 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 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1月26日0时00分至2025年12月16日9时30分 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 广安 市)(网址: https://gasggzy.cn/ ) —“电子交易平台登录”—“ 投标登录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2月16日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开标实行( □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见面开标和不见面开标相结合)开标方式,关于“不见面开标”的流程和注意事项,敬请关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开标情况说明的通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四川省 ·四川省)、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广安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岳池县石垭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岳池县石垭镇府前大道 30号
邮 编: 638300
联 系 人: 邓 先生
电 话: 0826-569223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中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安市广安区枣山大道东段 137-208-213号
邮 编: 638002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0826-2123198、1818832603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日期: 202 5 - 11 - 25
注:
(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