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河东新区汽车充电桩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遂宁市河东新区汽车充电桩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二期)设计

遂宁市发布时间:2026-02-11来源: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遂宁市河东新区汽车充电桩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二期设计
  • 项目地址: 遂宁市河东新区
  • 规模: 主要实施工程包括:在辖区公共停车区域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约88套、储能设施22套;配套建设智能系统等相关附属设施
  • 范围: 2.1建设地点:遂宁市河东新区 2.2规模及投资额:主要实施工程包括:在辖区公共停车区域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约88套、储能设施22套;配套建设智能系统等相关附属设施 ; 本次设计主要为方案设计、初设(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期现场服务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2月12日00时00分至2026年3月3日17时00分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遂宁市)(网址:http://www.snsggzy.com)—“登录”—“遂宁市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后台管理系统”,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1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03

项目详情

遂宁市河东新区汽车充电桩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遂宁市河东新区汽车充电桩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二期)设计

遂宁市河东新区汽车充电桩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二期) (项目名称)设计 /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遂宁市河东新区汽车充电桩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二期) (项目名称)已由 遂宁市河东新区发展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遂东区发投【 2023】04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遂宁市灵山园艺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发债、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遂宁市灵山园艺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遂宁市河东新区发展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遂东区发投【 2023】04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遂宁市新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遂宁市河东新区

2.2 规模及投资额: 主要实施工程包括:在辖区公共停车区域 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约 88套、储能设施22套;配套建设智 能系统等相关附属设施。

2.3 设计服务期限: 35天(不含审批时间), 领取中标通知书 10 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通过审查后 10 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含概算) 成果文件,初设审查通过后 15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4 招标范围: 本次设计主要为方案设计、初设(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期现场服务。设计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注册电气工程师( 供配电 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 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 人员)。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3)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的投标活动全面实施,牵头人的行为直接约束联合体;(4)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招标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事宜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2 12 00 00 分至 2026 3 3 17 00 分登陆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遂宁市) (网址: http://www.snsggzy.com )—“登录”—“ 遂宁市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后台管理系统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 报名结束时间为 2026 3 3 17 00 )

5.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3 4 9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遂宁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 行政审批与数字科技创新局

联系电话: 0825-8181504

9. 联系方式

人: 遂宁市灵山园艺有限公司

址: 遂宁市河东新区五彩缤纷路 1138号

编: 629000

人: 吴先生

话: 15108125557

真: /

电子邮件: /

址: /

开户银行: /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遂宁市新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遂宁市河东新区联福小区二期

编: 629000

人:

项目负责人:

话: 0825-2922251

真: /

电子邮件: /

址: /

开户银行: /

号: /

2026 2 11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