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智能酿造技改项目(一期)—智能摘酒机建设采购项目智能摘酒机建设采购项目
- 项目名称: 泸州老窖智能酿造技改项目一期智能摘酒机建设
- 项目地址: 四川泸州黄舣白酒产业园区泸州老窖智能酿造技改项目现场
- 范围: 2.1项目地点:四川泸州黄舣白酒产业园区泸州老窖智能酿造技改项目现场; 2.2项目内容:本项目主要招采智能摘酒机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0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31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泸州老窖智能酿造技改项目(一期)—智能摘酒机建设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设备(材料)采购 智能摘酒机建设采购项目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泸州老窖智能酿造技改项目(一期)—智能摘酒机建设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江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111-510502-07-02-477084】JXQB-0288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泸州老窖酿酒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泸州老窖酿酒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 对 该项目的 智能摘酒机建设采购项目 ( 设 备、材料 名 称 ) 采 购 进行 公开 招 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江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111-510502-07-02-477084】JXQB-0288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四川泸州黄舣白酒产业园区泸州老窖智能酿造技改项目现场;
2.2 项目内容:本项目主要招采智能摘酒机。本项目业务范围包括智能摘酒机设备系统、现场电气控制系统和算法系统的设备购置及安装。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90个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招标人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 说 明 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 地 点、规模、建设工期、 标 段划分和本次招标 采 购 设 备(材料) 的 名 称 、 数 量、 技 术 规 格 、 交 货 地 点 、交 货 期 等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 次 招标要 求 投标人 须 具 备
3.1.1资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 近年(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 或 正在供货)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近年已完成业绩是指业绩的完成时间在设定的年限内,招标文件不得另行增加“承接并完成”“中标并完成”“开工并完成”等表述。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材料)业绩要求:
□ 近年(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 或 正在供货)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近年已完成业绩是指业绩的完成时间在设定的年限内,招标文件不得另行增加“承接并完成”“中标并完成”等表述。
☑ 无投标设备(材料)业绩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一 个 制 造 商 对 同 一 品 牌同 一 型 号 的 设 备(材料) , 仅 能 委托 一 个 代 理 商 参 加 投 标 。多种设备(材料)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材料)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材料)包括: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12月06日 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https://www.lzsggzy.com/)—“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12-31 09:30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https://www.lzsggz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泸州老窖酿酒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 71 号
联 系 人: 程先生
电 话: 0830-6136063
招标代理机构: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28-83338766 010-81168443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生产、制造等方面的规定。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 合同额、供货数量、技术规格 等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采购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