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林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网络竞价公告
- 项目名称: 盐边林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车辆项目网络竞价
项目详情
竞价 公告
盐边林农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 委托 四川天府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采购 1 台 车辆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二)项目名称 : 盐边林农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
( 三 ) 项目编号: SWUEECG202508678
( 四 ) 采购 预算 40.00 万 元 (大写: 肆拾 万元 整), 包括 车辆 附件等 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采购人无须另向供应商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 五 )公告期限: 3 个工作日。
二、采购要求
腾势 N9 2025 款 尊荣型(车身颜色:玄璟墨,内饰颜色:铂檀灰)
车辆交付时需提供附属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 车辆合格证及一致性证书 、质量服务卡或保修册、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随车工具及备配件(雨刮、三角、反光背心、 补胎液 、应急救援手册、随车手册套装) 等。
三、质量要求
(二) 供应商所提供的车辆 为生产厂家原装全新合格产品, 供应商不得以次充好;产品来源渠道必须合法,同时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供应商 服务承诺及采购人的要求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三) 供应商所提供的车辆外观清洁,标记编号以及盘面显示等字体清晰。车身漆面应色泽一致、表面光滑,无流挂、桔皮、漏漆、裂纹、气泡等缺陷。如供应商所提供的车辆数量、车型、外 观与采购公告 的要求不符或存在破损或损坏等情况,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更换合格车辆。如产生更换或补货等情形并导致交货期延误的,采购人有权根据合同条款要求供应商进行赔偿。
四 、 成交 规则
(一)发布信息公告
公告期: 202 5 年 05 月 08 日 10 : 3 0 至 202 5 年 05 月 12 日 1 7 :00 (北京时间) 。
(二)选择供应商方式
1. 公告期满,如 本项目 征集到 2 家及 2 家以上意向供应商,则通过网络竞价的方式,价低者中。
2. 公告期满,如 本项目 未征集到 2 家符合 条件 的意向供应商,则自动终结公告。
( 三 )采购方式: 采用 网络竞价(反向报价) 的方式,价低者中 。 竞价规则如下:
1. 竞价起始价: 40.00 万元 ;
2. 减价幅度: 500 元 ;
3. 限时报价期: 10 分钟;
4. 延时报价期: 120 秒 / 每轮。
(四)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在 3 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五)对供应商的相关要求
1. 供应商应亲自参与竞价且务必注意网络竞价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的保密。凡使用其账号所进行的一切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报价等),均视为供应商亲自办理,报价与交易结果等均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2. 供应商应在正式竞价会开始前,登录 攀枝花 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 https://pzh.swueecg.com/#/index )自行熟悉网络竞价的相关操作。凡在正式竞价 会 过程中因各种原因误操作,导致报价错误、报价不能发送及系统无响应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 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时延等不可抗因素,供应商应尽量在自由竞价期内充分出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出价。凡因互联网环境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导致的一切不良竞价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 、报名条件
(一)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 报名提 交 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加盖鲜章扫描件 。
( 二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
( 三 ) 提供承诺 函 并加盖鲜章(格式详见附件)。
( 四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五 )本项目无需缴纳 竞价 保证金。
注: 1. 在项目公告结束前供应商可多次更新上传资料,公告结束后上传的资料将无法更新更改,采购人将在公告结束后统一审核供应商上传的资料,资料审核不通过的供应商无法进入后续竞价环节。
2. 凡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价的均视为完全响应并满足本次采购车辆的相关要求,保证车辆 能合法合规上户及年检,符合国家对车辆的强制性规定。 若采购人在实际供货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未满足采购要求的,采购人有权不予验收且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六 、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注意的其他事项
(一)意向供应 商 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 。
( 二 )报名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 攀枝花 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 https://pzh.swueecg.com/#/index ) 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搜索本项目名称进入公告页面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均需加盖鲜章)。
七 、 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交货验收及价款结算
金额(人民币): 5000 元 ( 大写:伍仟元整 ) 。
交款方式:通过成交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账户名称:盐边林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攀枝花市分行
银行账号: 20351049900100000739911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合同签订前。
注: 成交供应商 必须按照上述交款方式及指定银行账号进行办理,交款账户名称需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若以其他交款方式 ( 如现金存款方式 ) 或非指定银行账号办理的一律不予接受。
在转账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竞价公告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如果成交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竞价公告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 二 ) 签订合同
供应商应在收到 成交 通知书后 3 个工作日 内 在采购人指定地点 签订《采购合同》。若供应商未在 3 个工作日内 与采购 人 签订《采购合同》,则视为自动放弃 成交 资格,采购 人 有权重新挂牌公开 采购 供应商。
( 三 ) 供货 期限 及交车地点
本项目合同签订 后 10 个日历天 内在采购人指定交车地点完成供货、调试 ,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供应商 将 按 合同 中的相应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交车地点:攀枝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
( 四 )验收由采购人组织,供应商配合进行
1. 验收标准:按 照 国家有关规定、 采购公告 、 供应商承诺 函 、 《采购合同》 、厂家出具的附件 、 合格证 、 清单等资料作为 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 人 和供应商如对质量要求和 规格型号等 的约定标准存在相互抵触或异议, 按 采购 公告执行; 采购 公告没有规定的, 由采购 人 在采购相应的文件中按 照 采购公告的 相 关要求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车辆不符合标准及采购合同规定之情形,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并由采购人、供应商双方代表现场签字确认,此现场记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3. 供应商不能按时完整交付车辆及规定的资料,采购人有权不给予验收。
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 五 )价款结算
在供货商完成车辆供货、验收合格,且 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完整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后次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 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 。
八 、售后服务事宜
1. 车辆的质保参照生产厂家的售后质保政策执行,本 采购 公告和采购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 成交 供应商保证采购人购买的车辆能正常维修保养,并提供 24 小时救援维修服务。
3 . 成交 供应商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按照国家 “三包”规定及相关行业规定实行质量保证。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供应商须免费维修或更换有质量问题的商品或部件。对人为损坏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损坏部份,材料费按出厂价收取。
4 . 车辆质保特别约定:( 1 )车辆“三电”系统终身保修 ( 非营运车辆 ), 具体细节条款见《腾势汽车 “三电”系统终身保修凭证》或相关规定 。( 2 )空气悬架质保说明( 非营运车辆 ):空气悬架质保范围限空气弹簧和电控减振器, 8 年或 16 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九、 代理服务费
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在领取 成交 通知书前,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费 3000 元(大写: 叁仟元整 ) 。
十、其他 事项
(一)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意向供应商报名成功,即代表其对本公告所有规定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三)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 车辆运输费、 人工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索赔以及增加费用或供货期延长将不被准许。
(四)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采购合同及行业相关规范执行,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采购 代理机构: 四川天府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攀枝花市东区三线大道北段 118 号 2 栋
联 系 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 15808119796
采 购 人: 盐边林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攀枝花市盐边县现代农业深加工产业园区新益路 20 号
联 系 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 13388316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