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老旧厂区改造建设项目-道路工程一标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翠屏区发布时间:2026-03-13来源: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计划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老旧厂区改造建设项目道路工程一标段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翠屏区象鼻街道办事处大麦坝片区及元水片区2.2项目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改造老旧厂区20.5万平方米,实施结构加固
  • 规模: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改造老旧厂区20.5万平方米,实施结构加固、绿色节能改造,同时配套建设停车场2.5万平方米、新能源充电桩200个、道路5公里及综合管网等基础设施。本标段建设内容:横十五路为城市主干道,详细规划内横十五路非下穿段道路总宽度为32m,主道为双向6车道,两侧设1m绿化分隔带和2.5m非机动车道以及2m人行道;下穿段道路总宽度为32m,下穿为双向4车道,两侧设1m绿化分隔带和1.5m非机动车道以及2m人行道。纵三路为城市次干路,总宽度为21.75m,主道为双向4车道,临街面设1.5m绿化分隔带,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共3m。横十六路为城市支路,道路总宽度为24米,主道为双向4车道,两侧设1m绿化分隔带和2.5m非机动车道以及2m人行道。2.3项目估算总投资:项目总投资23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0010.24万元。2.4服务期限:共75日历天。(一)勘察部分:自接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之日起10天内提供初勘报告;自接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之日起20天内提供详勘报告。后期服务期限为提交成果文件次日起至完成本合同工程建设范围缺陷责任期为止。(二)设计部分:自接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之日起10日内完成方案设计,自接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之日起15日完成初步设计,自接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之日起20日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阶段成果。后期服务期限为提交成果文件次日起至本合同工程建设范围缺陷责任期为止。2.5招标范围;完成项目全过程勘察、设计相关工作,提交符合要求的成果文件及工程实施全过程提供勘察设计服务。2.6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 范围: 改造老旧厂区20.5万平方米,实施结构加固、绿色节能改造,同时配套建设停车场2.5万平方米、新能源充电桩200个、道路5公里及综合管网等基础设施
  • 概况: 项目建设内容为改造老旧厂区20.5万平方米,实施结构加固、绿色节能改造,同时配套建设停车场2.5万平方米、新能源充电桩200个、道路5公里及综合管网等基础设施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1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20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老旧厂区改造建设项目-道路工程一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504-511502-04-01-181040】FGQB-062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长江源工业园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专项债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市翠屏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504-511502-04-01-181040】FGQB-062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宜宾翠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翠屏区象鼻街道办事处大麦坝片区及元水片区 2.2项目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改造老旧厂区 20.5 万平方米,实施结构加固、绿色节能改造, 同时配套建设停车场 2.5 万平方米、新能源充电桩 200 个、道路 5 公里及综合管网等基础设施。 本标段建设内容:横十五路为城市主干道,详细规划内横十五路非下穿段道路总宽度为32m,主道为双向6车道,两侧设1m绿化分隔带和2.5m非机动车道以及2m人行道;下穿段道路总宽度为32m,下穿为双向4车道,两侧设1m绿化分隔带和1.5m非机动车道以及2m人行道。纵三路为城市次干路,总宽度为21.75m,主道为双向4车道,临街面设1.5m绿化分隔带,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共3m。横十六路为城市支路,道路总宽度为24米,主道为双向4车道,两侧设1m绿化分隔带和2.5m非机动车道以及2m人行道。 2.3项目估算总投资:项目总投资23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0010.24万元。 2.4服务期限:共 75日历天。 (一)勘察部分:自接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之日起10天内提供初勘报告;自接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之日起20天内提供详勘报告。后期服务期限为提交成果文件次日起至完成本合同工程建设范围缺陷责任期为止。 (二)设计部分:自接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之日起10日内完成方案设计,自接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之日起15日完成初步设计,自接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之日起20日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阶段成果。后期服务期限为提交成果文件次日起至本合同工程建设范围缺陷责任期为止。 2.5招标范围 ;完成项目全过程勘察、设计相关工作,提交符合要求的成果文件及工程实施全过程提供勘察设计服务。 2.6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提供);(2)勘察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3)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勘察合同金额不低于60万的市政公用工程勘察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设计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具有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3)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4)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需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5)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6)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3-13 22:00 至 2026-03-20 22: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4-03 09:00。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4 月 3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宜宾市)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