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泸县神仙桥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勘察初步设计
- 项目地址: 泸县神仙桥化工园区
- 规模: 新建污水处理规模1万m³/天的污水处理厂1座,包括配套进厂截污干管工程管网约4.6公里、尾水排放管道工程及中水回用工程设施,总投资12984万元
- 范围: 包括不限于: 1.初步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含报规方案图设计、工艺设计等)、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并负责配合送审报批,以及与初步设计相关的服务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1-0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24
- 开标时间: 2025-11-24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泸县神仙桥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泸县神仙桥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勘察、初步设计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泸县神仙桥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泸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泸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泸县神仙桥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泸县发改行审【2024】9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泸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泸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泸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泸县发改行审【2024】9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斌鑫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建设规模:新建污水处理规模1万m³/天的污水处理厂1座,包括配套进厂截污干管工程管网约4.6公里、尾水排放管道工程及中水回用工程设施,总投资12984万元。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不含上会时间);其中: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报告、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成果、30日历天达到报批审核需求。
2.4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
1.初步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含报规方案图设计、工艺设计等)、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并负责配合送审报批,以及与初步设计相关的服务。
2.勘察:初步勘察、根据审批通过的方案图对建构筑物进行详细地质勘察及对项目原始地形地貌进行测绘(含地下管线)及后期服务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 多选 )
□ 勘察 业绩要求: 近年(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设计 业绩要求: 近年(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 或 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勘察设计 业绩要求: 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 或 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市政工程类勘察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参与,由设计单位提供设计部分业绩,勘察单位提供勘察部分业绩,设计部分业绩加勘察部分业绩组成一个完整业绩)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市政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证书, / (业绩要求) / ,须为投标人 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 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二家(含联合体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若为联合体参与,由设计单位提供设计部分业绩,勘察单位提供勘察部分业绩,设计部分业绩加勘察部分业绩组成一个完整业绩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11月04日 起投标时间截止前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 https://www.lzsggzy.com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11-24 09:30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 》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泸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四川省泸州市泸县新坪路西段16号
邮 编: 646100
联 系 人: 罗先生
电 话: 0830-8190822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斌鑫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邮 编: 646000
联 系 人: 易先生
电 话: 0830-2655622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日期: 2025年11月03日
注:
(1)若 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 若 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 2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 资质要求。
( 3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 类似项目业绩 要求 ,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 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