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妇幼保健院关于绵竹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房屋建筑工程的招标公告

绵竹市发布时间:2026-01-30来源: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绵竹市妇幼保健院关于绵竹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房屋建筑工程的
  • 项目地址: 绵竹市淮安路南侧,绵竹市妇幼公共卫生服务综合大楼东侧
  • 范围: 2.1建设地点:绵竹市淮安路南侧,绵竹市妇幼公共卫生服务综合大楼东侧 ; 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1)勘察((含影响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工程勘察,严格执行招标人有关规章制度,根据项目质量、安全、成本、进度和招标人需要,提供建设准备阶段、实施阶段、验收阶段与勘察相关的其他技术服务; (2)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专项设计和深化设计,严格执行招标人有关规章制度,根据项目质量、安全、成本、进度和招标人需要,提供建设准备阶段、实施阶段、验收阶段与设计相关的其他技术服务; (3)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监理准备、监理例会、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信息沟通、文件资料管理,严格执行招标人有关规章制度,提供招标人赋予的其他服务; (4)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编制工程预算(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竣工结算、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并对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的合理性、合法性、合规性、经济性严格审查,并出具相应的造价咨询报告等成果资料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1-3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25

项目详情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绵竹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全过程工程咨询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绵竹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绵竹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竹发改建【2025】45号、竹发改审【2026】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绵竹市妇幼保健院 建设资金来自 向上争取及本级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绵竹市妇幼保健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绵竹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竹发改建【2025】4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绵竹市淮安路南侧,绵竹市妇幼公共卫生服务综合大楼东侧。

2.2项目总投资:约 3800万元

2.3质量要求: 按照国家现行规范及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4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占地10683.70㎡,总建筑面积7530㎡。建设内容包括托育服务用房、托育从业人员培训用房、托育产品研发和标准设计用房、婴幼儿早期发展用房、监督管理用房、设备辅助用房,拟设置托位150个。新建室外活动场地、道路、场地、围墙、大门、绿化、室外给排水、供配电、弱电、天然气等总图工程。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1)勘察( (含影响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 ): 工程勘察,严格执行招标人有关规章制度,根据项目质量、安全、成本、进度和招标人需要,提供建设准备阶段、实施阶段、验收阶段与勘察相关的其他技术服务;

(2)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 ):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专项设计和深化设计,严格执行招标人有关规章制度,根据项目质量、安全、成本、进度和招标人需要,提供建设准备阶段、实施阶段、验收阶段与设计相关的其他技术服务;

(3)工程监理(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 ): 监理准备、监理例会、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信息沟通、文件资料管理,严格执行招标人有关规章制度,提供招标人赋予的其他服务;

(4)造价咨询(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 ): 编制工程预算(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竣工结算、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并对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的合理性、合法性、合规性、经济性严格审查,并出具相应的造价咨询报告等成果资料。

2.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 项目合同约定期限的工作开始时间至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并缺陷责任期2年满为止。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满足本项要求),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能力

3.1.2业绩要求:

(1)勘察业绩 ? 近年( 2023 1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7000平方米或总投资金额不低于3500万元的工程勘察业绩,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

(2)设计业绩 ? 近年( 2023 1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7000平方米或总投资金额不低于35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

(3)监理业绩 ? 近年( 2023 1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7000平方米或总投资金额不低于3500万元的建筑工程监理业绩,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即牵头人)提供。

(4)造价咨询业绩 ? 近年( 2023 1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7000平方米或总投资金额不低于3500万元的建筑工程造价咨询业绩,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

无业绩要求。

3.1.3全过程工程咨询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类职业资格(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执业证书, 具有 / 个类似项目业绩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4)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1 31 00 00 00 秒至 2026 2 25 09 30 00 秒,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网址:www.dyggzy.com),

凭CA数字证书网上报名,逾期未报名的投标企业将不能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的企业请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网址:www.dyggzy.com)相关的说明完成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4.2招标文件按系统要求获取,潜在投标人网上投标报名成功后,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网址:www.dyggzy.com),凭CA数字证书网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同4.1条中的投标报名时间,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3招标文件供投标人下载使用(招标文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限以上述约定的时限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

4.4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2 25 09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德阳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德阳市松花江北路8号(五洲广场东侧)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1. 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 绵竹市发展和改革局、绵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838-6221911、0838-6903370

招 标 人: 绵竹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 绵竹市剑南镇洗墨池街中段171号

邮    编: 618200

联 系 人: 马老师

电    话: 0838-6205263

招标代理机构: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锦东路668号新视界广场14楼

邮    编: 610065

项目负责人: 王旭波

联 系 人: 罗老师

电    话: 028-86618391

2026 1 30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