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钟上院二期项目轻集料混凝土采购
- 项目名称: 金钟上院二期项目轻集料混凝土
- 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用房、商业用房、地下室及相关配套附属工程 ; 本次招标内容为项目现场施工用轻集料混凝土采购,具体数量和规格型号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1-2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02
项目详情
四川路桥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金钟上院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经理部
轻集料混凝土
采购
(第二次)公开
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SRBG-CSJS-2026-04
)
1. 招标条件
本次
物资采购
招标人为四川路桥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计量拨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轻集料混凝土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住宅用房、商业用房、地下室及相关配套附属工程
。
住宅共计
660套,建筑面积:90363.59m²:7#楼、8#楼地上22层
地下一层;
12#楼、16#楼地下23层地下1层;30#楼地上2层;39#、40#楼、大门10kv开闭所为地上1层。
项目业主方为绵阳新投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设计单位为
湖北建科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勘察单位为
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监理单位为
中锦冠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总包单位为四川路桥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地址:
四川省
绵阳
市
安州区淘金大道
。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项目现场施工用轻集料混凝土采购,具体
数量和规格型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
收货地点:四川路桥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金钟上院项目(二期)
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
(1)
基本
要求
:
投标人必须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其他组织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二条内容为准),
具备
招标物资
的生产资格或供应经验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
采用
两
票制结算,
能
提供
13%和9%
增值税专用发票
)。
(2)
生产
/供货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人的供应需求,
在任何情况下无条件优先供应我项目
轻集料混凝土
,
施工期间不能断供
。
(3)
供货业绩要求:
近
三年
内(
20
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
的
至少
一
个
及以上同类物资
供货业绩
,
且合同
含税总
金额达到
100
万元
以上
,提供业绩的相关证明材
料
(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
。
(4)
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注册资金
不低于
100
万元,
需提供近三年(
2023-2025年度)中任意两年的财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截止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需要提供
)
。
(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投标物资具有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轻集料混凝土(轻集料混凝土、泡沫混凝土)强度合格的检验报告及原材料(仅需要水泥及骨料)物理性能检测报告。投标物资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等质量、安全、环保要求及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若国家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布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6)
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
需附上
“信用中国”的“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截止投标截止日期前7天内)以及信用承诺书
。
(7)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投标人需附上近两年在网站
“天眼查”中“司法风险”一栏的内容截图或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8)
其他:
①
本次招标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须已成功纳入蜀道集团协作方资源库,或当前处于蜀道集团协作方资源库待终审状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自
2026
年
01
月
27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2
月
02
日
9
时
00
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
(
以下简称“ 蜀道集采平台”)(
https://zb.shudaojt.com
)进行注册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4.2
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城建公司金钟二期项目轻集料混凝土招标文件费。
招标文件售价为
500
元
/
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4.3
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4.4
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从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
(https://zb.shudaojt.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http://www.tfygcgfw.com
)上自行查阅。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 ,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02
月
06
日
15时
0
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2026年
02
月
06
日
15时
00
分至
2026年
02
月
06
日
15
时
30
分。投标
文件递交时间后
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3递交地点:投标时间截止后,招标人在开标系统中进入线上开标环节。投标人登录《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系统,参与在线开标。
6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
(https://zb.shudaojt.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http://www.tfygcgfw.com
)上同时发布。
7.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7.1
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将评标结果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
https://zb.shudaojt.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和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http://www.tfygcgfw.com
)网站上公示
3
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7.2
异议、投诉处理
7.2.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
“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7.2.2
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
“蜀道集采平台”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通过“异议”按钮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
7.
2.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进行。
7.
2.
4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7.2.5其他:
(1)
数字认证、投标人注册和投标流程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
https://zb.shudaojt.com
)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请联系:
400-8148-188
。
(2)
投标人申请开具标书费发票事宜详见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
https://zb.shudaojt.com
)
首页
“帮助中心”模块第一项内容约定。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路桥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
绵阳市涪城区园艺东街锦湖花园东侧约
60米
邮
编:
621000
联
系
人:
孙
先生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
13990505699
电
话:
18981055600
招标公告
附
表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预计
进场时间
|
质量要求
|
备注
|
|
1
|
轻集料混凝土
|
CL7.5
|
m³
|
2120.00
|
以项目通知时间为准
|
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现行验收标准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一次验收合格。
|
施工配合比的容重不超过设计配合比容重的
2%偏差
|
|
2
|
泡沫混凝土
|
FC1.0
|
m³
|
100.00
|
|||
|
3
|
天泵
|
52米以上(含)
|
m³
|
600.00
|
|||
|
小计
|
|
282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