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第四中学校建设项目监理 标段

叙永县发布时间:2026-01-08来源: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叙永县第四中学校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 项目地址: 叙永县产城大道东侧
  • 规模: 新建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综合楼、门卫室、垃圾用房及室外运动场、人行天桥等
  • 范围: 2.1建设地点:叙永县产城大道东侧; 2.2建设规模:新建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综合楼、门卫室、垃圾用房及室外运动场、人行天桥等 ; 负责完成该项目涉及的施工总承包招标范围和满足建设项目达到使用功能需求的相关建设内容的监理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1-0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30

项目详情

叙永县第四中学校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监理 监理 标段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叙永县第四中学校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叙永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叙永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叙永县第四中学校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叙发改行审【2025】10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省叙永第一中学校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省叙永第一中学校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叙永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叙发改行审【2025】10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叙永县产城大道东侧;

2.2建设规模:新建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综合楼、门卫室、垃圾用房及室外运动场、人行天桥等。规划总建筑面积为46333.8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5027.14平方米,地下1306.73平方米),主要工程内容为建筑及装修工程、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室外工程(含景观、挡土墙边坡)等。

2.3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量缺陷期24个月届满之日止(含任何原因导致的工期延长期)。

2.4招标范围:负责完成该项目涉及的施工总承包招标范围和满足建设项目达到使用功能需求的相关建设内容的监理工作。以及负责各个实施单位(供应商)之间的交叉作业协调以及项目业主和项目管理单位交办的与项目相关联的其他工作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 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类项目的监理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执业证书, /(业绩要求) ,须为 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 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01月09日 起投标时间截止前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https://www.lzsggzy.com),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1-30 09:30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省叙永第一中学校

地    址: 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叙永镇肉市街11组

邮    编: 646400

联 系 人: 邱先生

电    话: 1878302270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龙桥路6号132栋7楼701号、702号

邮    编: 610200

联 系 人: 028-83119888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6 01 04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