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高新区硅基制造新型显示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项目-标准厂房(第二次)遂宁高新区硅基制造新型显示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项目-标准厂房(第二次)-施工-1

遂宁市发布时间:2025-09-23来源: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遂宁高新区硅基制造新型显示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项目标准厂房
  • 项目地址: 遂宁高新区区域内
  • 规模: 新建硅基柔性显示模组研发及生产标准化厂房 及其附属设施
  • 范围: 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2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13

项目详情

遂宁高新区硅基制造新型显示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项目-标准厂房(第二次)遂宁高新区硅基制造新型显示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项目-标准厂房(第二次)-施工-1

遂宁高新区硅基制造新型显示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 (一期)项目-标准厂房(第二次)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遂宁高新区硅基制造新型显示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 (一期)项目-标准厂房(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遂宁高新区发展改革与统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遂高发改统计【 2025】3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遂宁市天盛高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券、银行贷款、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遂宁市天盛高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遂宁高新区发展改革与统计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遂高发改统计【 2025】3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遂宁高新区区域内。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硅基柔性显示模组研发及生产标准化厂房 及其附属设施

2.3招标范围: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

2.4计划总工期: 48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 国家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3.1.2业绩要求: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 专业一 注册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 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 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各成员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09 24 00 00 分至 2025 10 1 3 17 00 登录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www.snsggzy.com)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报名截止时间 2025 10 13 17 00 分。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10 14 09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遂宁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 遂宁市天盛高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址: 遂宁市高新区建坤大厦

编: 629000

人: 陈先生

话: 0825-6801069

真: /

电子邮件: /

址: /

开户银行: /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址: 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 88号熙悦时代中心6号门7楼

编: 610000

人: 兰先生

话: 028-8666998 5

真: /

电子邮件: /

址: /

开户银行: /

号: /

2025 09 23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