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综合科研大楼建设项目精装修工程(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综合科研大楼建设项目精装修工程施工标段
- 项目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一环路西2段32号,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内
- 规模: 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综合科研大楼建设项目精装修工程。施工地点位于成都市青羊区一环路西2段32号四川省人民医院内,本次招标实施范围为精装修工程部分,涉及面积约4032.41平方米,主要包括装饰装修工程、强电工程等。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2.4招标范围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1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30
项目详情
| 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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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本招标项目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综合科研大楼建设项目精装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发改社会[2022〕39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 中省预算内资金60000万元,剩余部分医院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成都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社会[2022〕39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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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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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目建设地点:成都市青羊区一环路西2段32号,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内。
2.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综合科研大楼建设项目精装修工程。施工地点位于成都市青羊区一环路西2段32号四川省人民医院内,本次招标实施范围为精装修工程部分,涉及面积约4032.41平方米,主要包括装饰装修工程、强电工程等。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详见1-14F(不含10F)装饰施工图设计文件,主要包括1F医疗大厅、主入口门厅、多功能厅、科研接待室、卫生间等公共区域;2F患者等候区、医疗主街、医护电梯厅;3F、4F医护电梯厅,5F医疗主街、医护电梯厅;6F、7F、8F、9F、11F、12F医护电梯厅;13F医护电梯厅、电梯厅,14F健身房、医护电梯厅(具体详见装饰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
2.5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施工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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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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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3 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在600万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包合同中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金额达到600万及以上的施工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作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已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600万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包合同中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金额达到600万及以上的施工业绩。注:①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总承包工程是指竣工验收报告,专业承包工程是指专业工程竣工报告或专业工程验收表或发包人(总承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等材料)。提供的业绩为总承包工程的,还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或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两平台”)业绩信息网页截图,截图内容需确保截图页面内容完整清晰,且体现网站名称、查询网址等关键要素,至少包括“工程基本信息”中的“详细信息”(数据等级应为C级及以上),专业承包工程业绩无需提供“两平台”业绩信息网页截图。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②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项目业绩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以合同协议书和除发包人(总承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外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若合同协议书和除发包人(总承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外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发包人(总承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③项目经理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中载明的项目经理为准;④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可重复(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3.4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民营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且为民营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民营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 应勾选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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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3-10 00:00 至 2026-03-30 09: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3-30 09:00。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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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宜宾市)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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