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长宁县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老翁镇、梅硐镇)物资(肥料)采购招标公告

长宁县发布时间:2026-01-07来源: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比选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招标计划公告
  • 项目名称: 2025年长宁县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老翁镇梅硐镇物资肥料
  • 项目地址: 宜宾市长宁县
  • 规模: 计划采购配方肥40%(22-8-10)低氯630吨,商品有机肥料504吨,所有肥料必须满足国标要求
  • 范围: 采购配方肥≥40%(22-8-10)低氯630吨,商品有机肥料504吨,所有肥料必须满足国标要求。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金额:255.78万元。2.3配送地点:宜宾市长宁县。2.4交货日期:2026年4月1日-5月20日期间(其中具体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2.5交货要求:肥料发放时编制登记花名册并做好现场留影记录,按照要求将肥料发放到农户手中覆盖率达到100%,并提供80%农户施肥照片;交货标准:配方肥每亩发放35公斤、商品有机肥每亩发放120公斤
  • 概况: 计划采购配方肥≥40%(22-8-10)低氯630吨,商品有机肥料504吨,所有肥料必须满足国标要求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1-0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13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2025年长宁县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老翁镇、梅硐镇)物资(肥料)采购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宜农函〔2025〕5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宁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宁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农业农村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宜农函〔2025〕5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计划:采购配方肥≥40%(22-8-10)低氯630吨,商品有机肥料504吨,所有肥料必须满足国标要求。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金额:255.78万元。 2.3 配送地点:宜宾市长宁县。 2.4交货日期:2026年4月1日-5月20日期间(其中具体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2.5交货要求:肥料发放时编制登记花名册并做好现场留影记录,按照要求将肥料发放到农户手中覆盖率达到100%,并提供80%农户施肥照片;交货标准:配方肥每亩发放35公斤、商品有机肥每亩发放120公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生产厂商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若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有效肥料登记证与授权证明材料。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具有一个独立承接的肥料供货业绩 。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材料业绩要求: ☐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投标材料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材料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材料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材料包括: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1-08 00:00 至 2026-01-13 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1-29 09:00。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