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高新区绿色低碳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广安高新区绿色低碳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邻水县鼎屏镇
- 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35.48万平方米,新建标准厂房35.4万平方米,倒班房800平方米,门卫室40平方米,配套新基建园区道路4公里,水电管网4公里,停车位600个,机动车充电桩180套等附属设施
- 范围: 2.1建设地点:邻水县鼎屏镇;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约35.48万平方米,新建标准厂房35.4万平方米,倒班房800平方米,门卫室40平方米,配套新基建园区道路4公里,水电管网4公里,停车位600个,机动车充电桩180套等附属设施 ; 勘察范围:项目所需的全部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作及相关的后期服务工作等,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及施工期现场服务等工作,并提供详细岩土地质勘察报告成果;设计范围:项目所需的全部设计工作及相关的后期服务工作等,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蓝图)、设计概算编制(包括初步设计调整)、施工图预算(含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并送财政评审、施工现场配合及后期服务工作等,按要求提交设计成果,所有施工图设计内容应达到计量计价要求; 2.4勘察设计服务期限:90个日历天内提交勘察设计成果; 2.5标段划分:勘察设计1个标段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2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23
项目详情
广安高新区绿色低碳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勘察设计 勘察设计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广安高新区绿色低碳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 广安高新区绿色低碳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邻发改 [202 5 〕 779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安高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债券资金及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广安高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邻发改 [202 5 〕 779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广安发展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邻水县鼎屏镇;
2.2建设规模及内容: 总建筑面积约 35.48 万平方米, 新建标准厂房 35.4万平方米,倒班房800平方米,门卫室40平方米,配套新基建园区道路4公里,水电管网4公里,停车位600个,机动车充电桩180套等附属设施。
2.3招标范围: 勘察范围:项目所需的全部勘察 (初步勘察、详细勘察) 工作及相关的后期服务工作等,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及施工期现场服务等工作,并提供详细岩土地质勘察报告成果;设计范围:项目所需的全部设计工作及相关的后期服务工作等,包括但不限于完成 测绘、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蓝图) 、设计概算编制(包括初步设计调整) 、施工图预算(含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并送财政评审 、施工现场配合及后期服务工作等,按要求提交设计成果,所有施工图设计内容应达到计量计价要求;
2.4勘察设计服务期限:90个日历天内提交勘察设计成果;
2.5标段划分:勘察设计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独立 法人资格;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23-01-01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 1至3个)个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 金额 不低于 86 万 元 的工程勘察业绩( 或 勘察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中勘察单位提供。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3-01-01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 或 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 1至3个)个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 金额 不低于 423 万 元 的 工业 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 或 勘察设计 或工程总承包 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 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 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所承担的工程范围、工程内容、责任和权力明确各方权利义务;②联合体成员合计不得超过2家 ,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 ; ③联合体牵头人 由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单位担任 ;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⑤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代理费缴纳等相关事宜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2-28 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 广安 市(州))(网址: https://gasggzy.cn/ ) —“登录”—“ 电子交易平台登录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 3 - 23 09:30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2 开标方式: 本项目开标实行( □见面开标;☑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方式,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请各交易主体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查看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广安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 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0826-3381607 、 0826-3211249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安高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邻水县鼎屏镇渝邻大道 1号 401
邮 编: 638500
联 系 人: 唐 先生
电 话: 1528495112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 广安发展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二段 54-66号
邮 编: 638000
联 系 人: 陈女士
项目负责人 : 周谌涛
电 话: 139826767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 6 年 2 月 27 日
注:
(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