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长宁县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长宁县发布时间:2026-02-28来源: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计划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长宁县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改造项目
  • 项目地址: 宜宾市·长宁县
  • 规模: 2.3.1.长宁县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该项目不涉及新用地,对洪谟社区、培风社区、碧玉社区、安宁社区等4个社区33个小区(146栋,2815户)的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进行翻新改造,改造建筑面积约为24.49万㎡2。基础设施改造包括污水管网修复、道路修复及黑化等小区内道路改造、公共照明改造、通讯电力管线规整、化粪池清掏停车位及充电桩、安防监控设施、生态修复、健身休闲设施及无障碍设施等养老适幼服务设施、便民快递投放设施及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2.3.2.长宁县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该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对洪谟社区、培风社区、碧玉社区、安宁社区等4个社区33个小区(146栋,2815户)的房屋配套设施进行翻新改造,改造面积约为24.49万m2。改造内容包括楼顶防水、楼道立面、楼间粉刷、门禁道闸16套、公共区域修缮、外立面粉刷、外立面墙砖修复、外立面排水管改造、楼梯扶手改造、宣传栏及道闸广告位建设、消防栓及灭火器等消防设施;2.4计划工期:240日历天;2.5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招标清单所示全部内容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2.6质量标准:本项目所有工程建设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及标准,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2.7标段划分及投资额:施工一个标段、本标段投资约5601.0727万元。(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概况: 长宁县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该项目不涉及新用地,对洪谟社区、培风社区、碧玉社区、安宁社区等4个社区33个小区(146栋,2815户)的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进行翻新改造,改造建筑面积约为24.49万㎡2。基础设施改造包括污水管网修复、道路修复及黑化等小区内道路改造、公共照明改造、通讯电力管线规整、化粪池清掏停车位及充电桩、安防监控设施、生态修复、健身休闲设施及无障碍设施等养老适幼服务设施、便民快递投放设施及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长宁县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该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对洪谟社区、培风社区、碧玉社区、安宁社区等4个社区33个小区(146栋,2815户)的房屋配套设施进行翻新改造,改造面积约为24.49万m2。改造内容包括楼顶防水、楼道立面、楼间粉刷、门禁道闸16套、公共区域修缮、外立面粉刷、外立面墙砖修复、外立面排水管改造、楼梯扶手改造、宣传栏及道闸广告位建设、消防栓及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0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06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长宁县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长宁县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长发改固〔2024〕254号、长发改固〔2024〕25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债券资金级县财政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长发改固〔2024〕254号、长发改固〔2024〕25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宜宾诺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宁县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长宁县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宜宾市·长宁县; 2.3建设规模及内容:2.3.1.长宁县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该项目不涉及新用地,对洪谟社区、培风社区、碧玉社区、安宁社区等4个社区33个小区(146栋,2815户)的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进行翻新改造,改造建筑面积约为 24.49 万㎡2。基础设施改造包括污水管网修复、道路修复及黑化等小区内道路改造、公共照明改造、通讯电力管线规整、化粪池清掏停车位及充电桩、安防监控设施、生态修复、健身休闲设施及无障碍设施等养老适幼服务设施、便民快递投放设施及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 2.3.2.长宁县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该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对洪谟社区、培风社区、碧玉社区、安宁社区等4个社区33个小区(146栋,2815 户)的房屋配套设施进行翻新改造,改造面积约为 24.49 万m2。改造内容包括楼顶防水、楼道立面、楼间粉刷、门禁道闸16套、公共区域修缮、外立面粉刷、外立面墙砖修复、外立面排水管改造、楼梯扶手改造、宣传栏及道闸广告位建设、消防栓及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2.4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招标清单所示全部内容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6质量标准:本项目所有工程建设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及标准,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2.7标段划分及投资额:施工一个标段、本标段投资约5601.0727万元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注册专业) 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2)组成所有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3)联合体牵头人为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招标委托代理费缴纳等相关事项,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已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3.4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民营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且为民营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民营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 应勾选此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3-01 00:00 至 2026-03-06 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3-24 09:00。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3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宜宾市)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