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广安市前锋区渠江支流龙滩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标段
- 项目地址: 广安市前锋区龙滩河流域,主要涉及广兴镇
- 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 (一)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建设长度约7840m,并配套建设检查井和恢复破坏道路等; (二)生态隔离带建设工程:建设面积约17.58万㎡; (三)生态护岸建设工程:建设长度340米; (四)生态沟渠建设工程:建设长度约2180米; 以上建设内容以设计文件或工程量清单为准
- 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安市前锋区龙滩河流域,主要涉及广兴镇、观阁镇、龙滩镇等 ;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1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25
- 开标时间: 2025-10-16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广安市前锋区渠江支流龙滩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名称) 施工 施工标段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广安市前锋区渠江支流龙滩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前区发改项目〔 2024〕33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 ,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前区发改项目〔 2024〕33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晟川建(成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安市前锋区龙滩河流域,主要涉及广兴镇、观阁镇、龙滩镇等 。
2.2 建设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
(一)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建设长度约 7840m,并配套建设检查井和恢复破坏道路等 ;
(二)生态隔离带建设工程:建设面积约 17.58万㎡ ;
(三)生态护岸建设工程:建设长度 340米 ;
(四)生态沟渠建设工程:建设长度约 2180米 ;
以上建设内容以设计文件或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计划工期 : 36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
2.5 标段划分: 施工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或 具 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二 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近 3 年(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年)(多项选择: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 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市政工程类施工业绩或环保工程类施工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 (业绩要求) ,须为 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 人人员)。
□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 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 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 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5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州))(网址:http://ggzy.guang-an.gov.cn )—“登录”—“投标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6日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开标实行(□见面开标;☑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见面开标和不见面开标相结合)开标方式,关于“不见面开标”的流程和注意事项,敬请关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开标情况说明的通知。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
地 址: 广安市前锋区大佛路 333号
邮 编: 638019
联 系 人: 宛 老师
电 话: 0826-287327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中晟川建(成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麓山大道一段 310号21栋1楼2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028-8761235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5 年 0 9 月 18 日
注:
(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