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改造建设项目射洪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改造建设项目-监理-1
- 项目名称: 射洪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改造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射洪市洋溪镇
- 规模: 对现状经开区污水处理厂部分生产线进行改造,改造规模1.0万立方米/天,建设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水解酸化池、事故池及调节池、高效沉淀池、深床反硝化滤池、臭氧催化氧化池、紫外线消毒及出水计量渠等,用于处理射洪市锂电化工园区工业污水;同步对现状污水处理厂相关设施进行改造;配套建设DN1000厂外尾水排放管道约1公里及排口
- 范围: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1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04
项目详情
射洪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改造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射洪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改造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射洪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射发改发〔 2025〕2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射洪市欣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及争取上级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射洪市欣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射洪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射发改发〔 2025〕2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迅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射洪市洋溪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现状经开区污水处理厂部分生产线进行改造,改造规模 1.0万立方米/天,建设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水解酸化池、事故池及调节池、高效沉淀池、深床反硝化滤池、臭氧催化氧化池、紫外线消毒及出水计量渠等,用于处理射洪市锂电化工园区工业污水;同步对现状污水处理厂相关设施进行改造;配套建设DN1000厂外尾水排放管道约1公里及排口。
2.3 监理服务 期:施工工期 +缺陷责任期 。
2.4招标范围: 本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监理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全过程、新增工程、施工期延长、监理试验检测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2.5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乙级 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证书, 无 (业绩要求) ,须为 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 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2 月 11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3 月 04 日 17 时 00 分 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 遂宁市)(网址: http:// www.snsggzy.com ) —“登录”—“遂宁市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后台管理系统”,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 年 03 月 04 日 17 时 00 分 )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3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 遂宁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 : 四川射洪经济开发局建设和市政管理局
联系电话 : 0825-6681708
8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射洪市欣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射洪市大榆镇洪州大道 99号
邮 编: 629200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0825-6704906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
网 址: /
开 户 银 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迅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射洪市沱牌大道西侧温馨丽景花园一期 2-3,沱牌大道1006号
邮 编: 629200
联 系 人: 蔡女士
项目负责人 : 王先生
电 话: 0825-6699598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
网 址: /
开 户 银 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洪支行
账 号: 122 606 808 984
2026 年 02 月 10 日
注:
( 1)若 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 若 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 2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 资质要求。
( 3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 类似项目业绩 要求 ,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 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