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民政局关于中江县五龙山殡葬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房屋建筑工程的招标公告

中江县发布时间:2026-03-10来源: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中江县民政局关于中江县五龙山殡葬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房屋建筑工程的
  • 项目地址: 中江县南华镇五里坡村
  • 规模: 新增用地38635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4300平方米(其中骨灰堂、悼念厅3500平方米,殡葬设施配套用房800平方米,),新增墓穴4180个,骨灰堂格位5000个
  • 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后期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的配合服务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1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31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中江县五龙山殡葬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项目名称)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中江县五龙山殡葬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中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江发改投资[2025]26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江县五龙山公墓管理所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80:20 ,招标人为 中江县民政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中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江发改投资[2025]26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鑫磊邦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中江县南华镇五里坡村。

规模及投资额:新增用地38635 平方米, 新建建筑面积4300平方米(其中骨灰堂、悼念厅3500平方米,殡葬设施配套用房800平方米,),新增墓穴4180个,骨灰堂格位5000个。配套建设道路、管网、停车场等室外附属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6000万元。

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后期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的配合服务。

标段划分:设计1个标段。

投资额:项目估算总投资6000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 不少于 1 (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投资额4500万元(含)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符合前述要求的即具有投标人资格。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3月11日 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03月31日 09时30分00秒,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网址:www.dyggzy.com),凭CA数字证书网上报名,逾期未报名的投标企业将不能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的企业请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网址:www.dyggzy.com)相关的说明完成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5.2 招标文件按系统要求获取,潜在投标人网上投标报名成功后,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网址:www.dyggzy.com),凭CA数字证书网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同4.1条中的投标报名时间,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3月31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 中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0838-7215272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江县民政局

地 址: 德阳市中江县凯江镇一环路东一段 618 号

邮 编: 618100

联 系 人: 黄先生

电 话: 0838-7252776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鑫磊邦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鞍山路 39 号凯信·高新大厦 15 楼1517 号

邮 编: 618000

联 系 人: 张女士

项目负责人: 张女士

电 话: 0838-2233277

传 真:

电子邮件: xlbc0838@qq.com

网 址: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江支行

账 号: 51050164742600000472

2026年03月08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