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福兴农事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金堂县福兴农事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 项目地址: 金堂县福兴镇
- 规模: 拟建分拣中心、冻库1028.16㎡,粮食加工及农机服务中心824.16㎡,综合服务中心204.97㎡,加工用房3086.16㎡,农业大棚200亩,单体循环式烘干机20台,粮食清理塔1019㎡,自动卸粮台罩棚256㎡,仓储设施2.9万吨,新建道路275米,扩建道路258米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等
- 范围: 设计:(1)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如有)、设计技术交底、工程变更设计、现场设计代表驻场、后续设计服务(如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等)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施工所需所有专项设计等、工程数量表 ; 4)如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以及招标控制价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1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03
项目详情
金堂县福兴农事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 -施工总承包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金堂县福兴农事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 -施工总承包标段已由 金堂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 2510-510121-04-01-659577】FGQB-098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金农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 成都金农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金堂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 2510-510121-04-01-659577】FGQB-0981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广智华荣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注:若为自行招标则代理机构填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金堂县福兴镇 。
2.2建设内容及规模: 拟建分拣中心、冻库 1028.16㎡,粮食加工及农机服务中心824.16㎡,综合服务中心204.97㎡,加工用房3086.16㎡,农业大棚200亩,单体循环式烘干机20台,粮食清理塔1019㎡,自动卸粮台罩棚256㎡,仓储设施2.9万吨,新建道路275米,扩建道路258米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等 。
2.3招标范围: 设计: ( 1) 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 深化设计(如有)、 设计技术交底、 工程变更设计、现场设计代表驻场、后续设计服务(如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等)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施工所需所有专项设计等、工程数量表。( 2 )配合招标控制价编制及配合完成评审、专项设计等通过专业审查和相关部门审查(如有)等相关工作,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 施工图设计须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如有)。( 3)后续服务:施工阶段相关技术服务等工作。
施工: 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及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等。
2.4 计划周期: 210 日历天 ( 其中设计周期: 30日历天,施工工期: 180 日历天 ) 。
2.5 质量目标: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质量标准、标段划分 (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须为:
( 1) 设计资质:
具有 建筑行业 ( 建筑工程 ) 专业丙级及 以上设计资质 ;
( 2) 施工资质:
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3拟派往本项目 的项目经理为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证书;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由 □ 设计负责人兼任 ☑ 施工负责人兼任
☑ 拟派设计负责人 :
具有 二 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证书, (须 为 注册在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 设计 单位 人员 ) ;
☑ 拟派施工负责人 :
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 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须为 注册在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 施工单位 人员 ) , ☑ 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证 ;
注 :项目经理资格设置要求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1.7财务要求:
●无;
( 1) 设计资质单位: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年),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正在设计或新承接 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 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单个合同总投资不少于 5000万元 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提供) ;
( 2) 施工资质单位:
2023 年 01 月 01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年),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 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 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 5000万元 房屋建筑工程 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 2 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 (具体数量)个。
3.4投标人须根据《成都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取得相应类别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得分)评价结果;未取得的,其信用得分为0分。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得分)评价结果,以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开标当日(9时后)从成都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上 ( http://cbs.chengdu.com.cn/) 获取的结果为准并自动关联到《投标情况公示表》。
□ 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得分)按照成都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专业类别为: 行业 分类。
3.5 资质要求为单个资质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与资质要求对应的信用类别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资质要求为多个资质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与资质要求对应的信用类别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中的最低分;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联合体成员在本项目中对应的信用类别(以联合体协议约定为准)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中的最低分。开标当日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获取的联合体成员的信用类别,须与联合体协议约定一致;不一致的,联合体投标人的最终信用得分为0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2 月 10 日 起,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 (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3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以及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 www.cdggzy.com),录入相关人员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5.2 投标人应在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不见面开标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光盘等形式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投标人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5.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将无法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址: http://ggzyjy.sc.gov.cn、www.cdggzy.com)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金农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广智华荣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竹篙镇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 595号4 竹富路 466号食用菌产业园区 栋 15楼1505号
邮 编: 610400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邓 老师 联 系 人: 张 老师
电 话: 028-84905666 电 话: 028-61894045
2026 年 02 月 09 日
注:
( 1)项目名称、工程名称约定为项目审批名称(以立项批复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为准)。
( 2)如未划分标段,“ 标段”填写为“ / 标段”,如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
( 3)“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应明确本次招标的详细范围和内容;
( 4)如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以及招标控制价。
( 5)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参加投标的条件,但园林绿化工程除外。
( 6)招标人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仅限于工程规模、应用类型、施工工艺等方面,且应符合本次工程招标的内容。类似工程业绩中设置的投资额、面积、 长度等规模性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工程业绩的时限不少于3年;类似工程业绩个数不得超过3个。
( 7)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 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允许(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不得限制联合 体成员数量小于资质类别数量。两个以上同一资质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