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渠江一级支流西溪河流域广安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施工(第二次)
- 项目名称: 广安市广安区渠江一级支流西溪河流域广安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施工
- 项目地址: 广安市广安区浓溪镇
- 规模: 建设污水管网16.72公里,生态护岸11公里,人工湿地0.59平方公里,生态沟渠9.12公里
- 范围: 2.2.1质量标准:质量应满足相关规程规范、设计文件及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的要求,质量等级应达到合格 ; 本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的施工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0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23
- 开标时间: 2025-10-09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适用于公开招标、 未进行资格预审)
广安市广安区渠江一级支流西溪河流域广安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 施工(第二次) 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广安市广安区渠江一级支流西溪河流域广安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 ) 已由 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 批 、核 准 或备案机关名 称 ) 以 广区发改投资[2023]123号 ( 批 文 名 称 及 编 号 ) 批 准建 设 , 项 目 业 主 为 广安市广安区鸿浩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资金 ( 资 金 来源),出 资 比 例 为 100% , 招 标 人 为 广安市广安区鸿浩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项目 已 具 备招 标条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施工进行 公 开 招 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广区发改投资[2023]12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委托 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东方华仁集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 .1 标段划分: 施工一个标段 。
2 .1. 2建设地点: 广安市广安区浓溪镇、龙安乡 。
2.1.3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污水管网16.72公里,生态护岸11公里,人工湿地0.59平方公里,生态沟渠9.12公里 。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 建设内容、 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
2.2 招标范围
2. 2.1 质量标准: 质量应满足相关规程规范、设计文件及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的要求,质量等级应达到合格 。
2.2.2 计划工期: 540日历天 。
2.2.3 招标范围: 本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的施工 。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 与内容 、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近 3 年( 已完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或新承接的 ) 1 个类似项目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工的单项合同中标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类总承包业绩。(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需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或预验收)鉴定书(或证书)或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只附合同协议书、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或预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 。业绩时间以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的 完(竣)工验收(或预验收)鉴定书( 或证书 )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 报告 时间为准。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允许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一 个及以 上 标段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5 年 09 月 02 日起 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网址:https://gasggzy.cn/)—“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投标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日上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 时至 时,在 (详细地址) 持有效证件(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员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招 标 文 件 每 套 售价 元 , 售 后 不 退 。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A) 投 标 文 件 递 交的 截止 时 间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下 同 ) 为 202 5 年 09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投标 人 应 在 截止时间 前 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 (电子招标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 在线 递 交 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 加密 电子 投 标 文 件。
5.2 (A)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 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开标实行( 见面开标; 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方式,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请各交易主体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查看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发布。 其他 发布公告的媒介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 (招标人自行选择,也可不填) 。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 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安区水务局 电 话 : /
传 真: / 电子 邮 件: /
地 址: /
8 . 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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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广安市广安区鸿浩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东方华仁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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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广安市广安区建设路42号 |
地 址: |
成都市武侯区益州大道北段1705号环球中心W3区19楼8-1-1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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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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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邓老师 |
联 系 人: |
巫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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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826-2229386 |
电 话: |
028-84833189、18227733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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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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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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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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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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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5 年 0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