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达州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三标段地方专业队伍营房、训练场及瞭望塔建设工程施工评标结果公示

达州市发布时间:2025-05-12来源: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四川省达州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三标段地方专业队伍营房训练场及瞭望塔建设工程施工
  • 项目地址: 达州市达川区
  • 规模: 项目主要新建营房1300平方米、训练场地1580平方米,新建瞭望塔9座、升级改造瞭望塔4座,购置林火视频监控26套、智能卡防点55个,监控设备20套、高倍望远镜及红外探测仪器等瞭望设备15套,无人机15架,高压接力水泵50台、风力灭火机80台、移动水池400个,以及营房道路、水电等附属配套工程
  • 范围: 2.1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2建设地点:达州市达川区、万源市、宣汉县、渠县 2.3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新建营房1300平方米、训练场地1580平方米,新建瞭望塔9座、升级改造瞭望塔4座,购置林火视频监控26套、智能卡防点55个,监控设备20套、高倍望远镜及红外探测仪器等瞭望设备15套,无人机15架,高压接力水泵50台、风力灭火机80台、移动水池400个,以及营房道路、水电等附属配套工程

项目详情

四川省达州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三标段地方专业队伍营房、训练场及瞭望塔建设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及标段名称 四川省达州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三标段地方专业队伍营房、训练场及瞭望塔建设工程施工
项目业主 达州市林业资源保护中心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0818-2520773
招标人 达州市林业资源保护中心 招标人联系电话 0818-2520773
招标代理机构 长源全过程工程咨询(四川)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28-86026626
开标地点 开标室6 开标时间 2025-05-09 09:00
公示期 2025年05月13日到2025年05月19日 投标最高限价 ( 元 ) 6755174.9800

经符合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名单

序号(排名不分先后)

符合性评审合格投标人名称

企业资质

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报价(元)

质量目标

工期

拟任项目负责人

拟任技术负责人

业绩项目名称(最填多1个)

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

技术咨询建议(根据投标文件的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因素)

1

四川顶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6349864.48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施工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150日历天

石建华

邹谋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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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四川威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6349864.48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施工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150日历天

郭岗

戢瑞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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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四川正立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6349864.48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施工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150日历天

唐小晏

贾北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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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四川睿达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6349864.48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施工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150日历天

刘奔

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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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四川科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6349864.48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施工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150日历天

陈兴

魏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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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遂宁市明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6349864.48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施工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150日历天

杨洋

魏海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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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四川久兴永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6349864.48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施工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150日历天

陈刚

谭镜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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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四川禄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6349864.48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施工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150日历天

文雯

任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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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四川中泰佑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6349864.48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施工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150日历天

杨旭

贾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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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符合性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名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是否通过符合性评审

不合格理由

备注

其他需说明事项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项目审批部门: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818-2392410
行业主管部门:达州市林业局 联系电话:0818-2660227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注:1.实行电子评标的,符合性评审结果公示的内容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不得空白,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2.通过符合性评审和未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未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3. 符合性评审结果公示纸质文本招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