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公安局三级视频侦查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 项目名称: 石泉县公安局三级视频侦查实验室设备
- 概况: 项目编号:HTXMGL-CGZB-2023-004 项目名称:石泉县公安局三级视频侦查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石泉县公安局三级视频侦查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2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品目号:1-1品目名称:技术侦查取证设备采购标的:勘察采集类设备数量(单位):1(项)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2-2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2-22
项目详情
石泉县公安局三级视频侦查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曼哈顿
A栋2单元24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
年
03
月
1
日
14
时
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TXMGL-CGZB-202
3
-0
04
项目名称:
石泉县公安局三级视频侦查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
谈判
预算金额:
720000.00
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
1(
石泉县公安局三级视频侦查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
合同包预算金额:
720000.00
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72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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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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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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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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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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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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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预算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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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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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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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侦查取证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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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采集类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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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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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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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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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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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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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侦查取证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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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分析类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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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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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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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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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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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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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侦查取证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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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管理类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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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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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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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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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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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
1(
石泉县公安局三级视频侦查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
1(
石泉县公安局三级视频侦查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
)
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或承诺书);
4)
供应商须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
3
年
02
月
20
日至
202
3
年
02
月
22
日每天上午
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曼哈顿
A
栋
2单元24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
3
年
03
月
1
日
14
时
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平台
(本项目为电子化不见面开标)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请在文件发售时间以内将供应商加盖(红章)的单位介绍信、报名成功网页截图、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至代理公司(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曼哈顿A栋2单元2402室)线下投标登记或将电子版发至282683450@qq.com邮箱进行登记并缴费,缴费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文件发售时间缴费登记的,视为无效。(3)投标供应商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否则责任自负;(4)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5)未及时下载文件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石泉县公安局
地址:
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江南新区
联系方式:
0915-63218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曼哈顿
A栋2单元2402室
联系方式:
0915-23319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工
电话:
15291535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