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县粮食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中标结果公示(评定分离)
- 项目名称: 西乡县粮食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西乡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 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22931.77平方米,新建建筑基底面积2645.94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2645.94平方米,新建罩棚建筑面积为1056.25平方米
- 范围: 2.1建设地点:西乡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2.2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2931.77平方米,新建建筑基底面积2645.94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2645.94平方米,新建罩棚建筑面积为1056.25平方米 ; 标段1:本次招标为EPC总承包,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相关设计工作)、施工工作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并通过竣工验收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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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西乡县粮食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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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E6107003541qvr663hl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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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
西乡县军粮供应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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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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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雷先生 |
联系电话 |
0916-8890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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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5 年 9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 |
开标地点 |
汉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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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时间 |
2025 年 9 月 26 日 14 时 30 分 |
定标地点 |
汉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评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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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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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 |
中标费率 |
项目负责人 及证书编号 |
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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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人:陕西建工十建汉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员:云汉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建安工程费费率: 97.00% 设计费费率: 1.30% |
张谦 陕 261242410076 |
350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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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2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2.1 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2 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2.3 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 相关证明材料; (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4 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汉中市南郑区大河坎镇江南东路外滩新天地 4c401 ,电话: 0916-8890880 ,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328778462@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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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中标人,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至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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